⊙本报记者 赵碧君
涉及南岭民爆的湖南省株洲市红旗路高架桥坍塌事故有了最新进展,记者从株洲市人民政府2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于南岭民爆非法转包工程,南岭民爆监事、其控股子公司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高育滨和副总经理付新贵被依法逮捕。
经“5·17”事故刑事责任追究领导小组查实,4月27日,经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高育滨同意,犯罪嫌疑人程继昂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以挂靠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的方式,通过招投标程序中取得红旗高架桥爆破拆除工程项目;由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委派公司副总经理付新贵作为拆除总技术负责人,负责对20号至86号及89号到108号桥墩实施拆除爆破。高架桥其余部分,由程继昂组织程继辉、黎树林、张益兵等人进行机械拆除。
5月20日,经检察机关审查,依法批准对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高育滨、付新贵、程继昂等9人予以逮捕。另据了解,南岭民爆可能也有其他高管在接受调查。
株洲市安监局负责人表示,5月12日,株洲市安监局荷塘区分局曾就工地的安全隐患以及手续不齐全问题,给施工方下过停工整改通知书。但很多受访市民称,该工地自从小范围打围后,一直没有停工过。
株洲市公安局方面表示,对于拆除红旗路高架桥,该市交警支队早有现场交通管控方案。据株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黄耀斌介绍,按照上述方案,事故发生当天并不是施工的日子,也不需要对该地段实施交通管控,是施工方没有按照方案执行。
据南岭民爆2008年报显示,肇事单位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系南岭民爆董事长陈光正,南岭民爆在年报中认为,“组建爆破工程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未达到招股说明书的盈利预期。
经联合调查组初步调查核实,株洲市建设局局长、党组书记沈平,株洲市建设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局联系该项目的分管领导曾建华,市建设局信息工程办主任、红旗路高架桥项目负责人丁威对红旗路高架桥拆除过程中发生的坍塌事故,在监督管理方面负有重要责任。 5月20日,株洲市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上述三人依照法定程序,免去党内外职务。目前,事故责任调查工作还在进行中。
昨日,南岭民爆逆势小幅上涨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