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海期货交易所第二届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期所日前对阴极铜、铝、锌和天然橡胶四个期货品种的标准合约进行了修订。昨天,上期所正式公布了修订的具体内容。
据了解,上期所此次合约内容修订主要涉及三大方面:一是配合阴极铜和铝境外交割品牌认可方式的调整,对标准合约及其附件相关条款表述进行修改;二是根据铝锭、锌锭和天然橡胶国家标准的调整,对合约相关内容进行更新和完善;三是完善阴极铜、铝和天然橡胶期货合约中“交割日期”条款的表述方式。
记者在修改后的《上海期货交易所阴极铜标准合约》中看到,有关“LME(伦敦金属交易所)注册的阴极铜亦可作为替代品交割”的表述已经被删除;修改后的铝、锌标准合约同样删除了“LME注册品可作替代交割”的字样。业内人士表示,这就意味着今后用于实物交割的有色金属,必须是在上期所注册过的品牌。
为确保新老合约及规则平稳交替,上期所专门为过渡期制定了安排办法。阴极铜、铝、锌新修订合约及相关交割细则内容自本通知发布之日后第一个新挂牌合约及以后月份合约开始执行,但原已制成的标准仓单,可以继续用于期货合约的履约交割;自发文之日起,允许按新国标生产的产品履约交割。在LME注册、上期所允许交割的阴极铜、高级基础铝牌号仍可按要求制作标准仓单并履约交割。
值得一提的是,尚未取得交易所注册资格,却属于现有规定中LME注册、上期所允许交割的阴极铜、高级基础铝牌号,其制作标准仓单并履约交割的终止日期将另行通知,并自该通知发布之日后第一个新挂牌合约及以后月份合约开始执行。
除有色金属之外,天然橡胶合约及相关交割细则也出现了一定的变化。针对原国标规格、原国标包装的国产一级标准橡胶 (SCR5)退出交割等问题,上期所制定过渡方案称,2008年采用原国标规格、原国标包装生产的天然橡胶,交易所允许的最迟入库截止日期为2009年5月31日。即自2009年6月起,上海期货交易所不再接受采用原国标规格、原国标包装的天然橡胶入库;采用原国标规格、原国标包装入库并已生成标准仓单的天然橡胶,最迟可交割合约为RU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