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焦点
  • 4:金融·证券
  • 5:观点·评论
  • 6:信息披露
  • 7:时事国内
  • 8:时事海外
  • A1:市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策略·数据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特别报道
  • B7:产业研究
  • B8:人物
  • C1:披 露
  • C3:信息披露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C17:信息披露
  • C18:信息披露
  • C19:信息披露
  • C20:信息披露
  • C21:信息披露
  • C22:信息披露
  • C23:信息披露
  • C24:信息披露
  • C25:信息披露
  • C26:信息披露
  • C27:信息披露
  • C28:信息披露
  • C29:信息披露
  • C30:信息披露
  • C31:信息披露
  • C32:信息披露
  •  
      2009 5 21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8版:时事海外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8版:时事海外
    15.2%!日经济降幅再创新高
    日本股市连升两日 外资强劲推动东南亚市场
    俄罗斯经济形势迅速恶化
    罗杰斯:股市今年仍可能创新低 预言下一轮危机将爆发在货币市场
    关于对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公告
    关于2008年记账式(二十三期)国债付息事宜的通知
    通用将向政府出售优质资产
    美银出售12.5亿股股票
    筹资约130亿美元
    惠普二季度净利降17%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66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关于对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公告
    2009年05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经查明,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截至2009年4月30日,公司未能披露其2008年年度报告和2009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2.1条、第6.1条、第6.2条的规定。公司董事徐敏(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刘振亮、周一民、李迪勋、王长生(兼任总经理)、文新华,独立董事王红梅、郑心涛、王社明,公司监事代武平、陈沅洪、裴际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上市规则》第3.1.5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上市规则》第17.2条、第17.3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公司董事徐敏、刘振亮、周一民、李迪勋、王长生、文新华、王红梅、郑心涛、王社明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公司监事代武平、陈沅洪、裴际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于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本所重申: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0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