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银监会发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随后,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和黄浦区政府分别与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银行签署推进消费金融战略合作协议,这被视为消费金融公司有望在上述区域率先试点。不过,记者随机采访的三家银行高层对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表态则较为谨慎。
消费金融公司产品与目前银行已有消费金融产品的重合性是不少银行人士态度较为谨慎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国有银行人士明确对记者表示,目前该行没有研究过成立消费金融公司事宜,并表示不反对设立消费金融公司,但也不会积极挑头。
另一股份制银行人士则告诉记者,银行不一定要成立消费金融公司,但可以拓展消费金融业务,且目前行里也有消费金融产品。一城商行高层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此态度也明显表现出积极性不高,并表示行里已有消费金融产品。
不过,上述国有银行人士的表态则更有深意。他认为目前考虑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银行更重要的目的在于发行储值卡。据该人士介绍,在四五年前,银行就有资格发行储值卡,后因相关部门在某市一副市长家中搜出价值十几万的储值卡。因此,储值卡被认为是孕育腐败的温床,相关部门遂取消了银行发行储值卡的资格。但目前商场仍可发行储值卡。
该人士认为,一旦银行可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则可能发行储值卡,并可开具发票,加强与公司的合作,这对银行业务的拓展相当有利。但今后试点的消费金融公司是否可发行储值卡还不确定。
不过该人士对消费金融公司可能的业务优势给予了肯定。他认为消费金融公司在分期付款,以及银行内部员工贷款等方面更具便利性。他说,目前银行办理消费分期付款手续仍较为繁琐,但消费金融公司则可简化流程。另外,目前银行员工在本行贷款通常会被更多的审查,因此目前银行职员一般跨行贷款,他认为,一旦消费金融公司成立,则可为本行员工提供消费贷款等方面的便利。
或因此,该人士也表示,一旦消费金融公司设立开放,该行也会考虑开设该类公司,但他也强调不会挑头成立消费金融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