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美尔雅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地产项目联合开发情况的公告
2009年05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107 股票简称:美尔雅 编号:2009006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美尔雅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地产项目
联合开发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全资子公司湖北美尔雅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尔雅房地产公司”)告知,该公司于近日与武汉金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利房地产公司”)签订联合开发协议,共同开发位于团城山开发区三九制药厂磁湖大道G(2007)21号地块192.48亩商住用地,该地块总占地面积约400亩,属本公司大股东还款的抵债土地,目前,已有192.48亩土地由美尔雅房地产公司摘牌。
目前,美尔雅房地产公司已与金利房地产公司签订相关协议书,成立了美尔雅金利明珠花园项目部,该部为美尔雅房地产公司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无独立法人资格,上述地块的房地产开发事宜由该项目部负责实施。协议约定美尔雅房地产公司负责该地块的权利明晰,并争取该地块应有的所有政策权益。金利房地产公司全资提供项目开发资金并负责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销售等开发活动的决策、管理和实施,并将美尔雅房地产公司为摘牌而向市政府交纳的土地出让金12000万元分阶段支付给美尔雅房地产公司,权益收益由项目部享有。项目开发扣除全部成本、税费后的盈余部分按3.3:6.7分配,即美尔雅房地产公司占33%,金利房地产公司占67%。
本公司将视上述项目开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特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