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51,210,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77%,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洛少宁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提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逐项投票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1、 审议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1,21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2、 审议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1,21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3、 审议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1,21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4、 审议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0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45,591.90 元,根据《公司章程》和《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2,701,652.96的10%提取盈余公积270,165.3元后,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75,426.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713,260.40元,扣除2007年度分配的现金股利5,250,000元后,2008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338,687元。
考虑到公司正在进行搬迁改造,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同时,受国际经济危机影响,市场需求萎缩,订单减少,为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的发展目标,公司拟定2008年度不进行现金分配;
公司拟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10,5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0,500万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累计资本公积金余额为91,468,323.8元。
表决结果:赞成51,21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5、 审议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51,21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6、 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拟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拟支付给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9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8万元(含差旅费)。
表决结果:赞成51,21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7、审议授权公司经营层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1,21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8、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正案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51,21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9、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增补于延琦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赞成51,21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包敬欣、邹艳冬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出席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08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2、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大橡塑 编号:临2009—008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9年5月8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09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5人,独立董事于延琦先生、董事陶建波先生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分别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夏春玉先生、董事孙培德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洛少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年产30~45万吨大型挤压造粒机组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公司于2008年4月10日与中石化物资装备部签订了首台套年产20万吨大型挤压造粒机组的订货合同,目前该机组正处于验证、组装、调试阶段。
随着乙烯装置的逐步大型化,年产30~45万吨的大型挤压造粒机组将逐渐成为用户需求的主流机型。在总结年产20万吨大型挤压造粒机组零部件加工制造过程的基础上,为使公司具备30~45万吨的大型挤压造粒机组的生产能力,提高机组关键零部件的加工效率和加工质量,公司计划进行技术改造。
本次技术改造的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
(2)资金来源:银行贷款12,000万元,企业自筹6,000万元;
(3)项目投资用于购置大型零部件加工设备、试验装备、高分子材料分析和应用软件;
(4)项目建设期为二年;
公司为此做了前期准备工作。近日,公司接到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连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新增中央投资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项目已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审核,初步列入2009年新增中央投资‘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计划”。
如果公司启动该项目并按计划顺利实施,且该项目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批准和验收,预计该项目可获得1,000万元左右的贷款贴息。
此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雷先生提出辞职。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于雷先生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
经公司2009年5月20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增补于延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上述变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须进行调整,原于雷先生在各专门委员会所担任的职务将由于延琦先生接任,调整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战略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洛少宁
委 员:陶建波、夏春玉、于延琦、周魏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夏春玉
委 员:洛少宁、于延琦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周魏
委 员:吴斌、夏春玉
(4)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于延琦
委 员:孙培德、夏春玉
上述委员任期同董事任期。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6月5日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主要议程:
审议关于年产30~45万吨大型挤压造粒机组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2、截止2009年6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五、会议登记办法: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于2009年6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股票买卖交割单前往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办理。
六、联系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周水子广场一号
邮编:116033
联系人:史义凯
电话:0411-86641378
传真:0411-86641645
七、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2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情况
(1)委托人姓名: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3)委托人股东账号:
(4)委托人持股数:
2、受托人情况
(1)受托人姓名:
(2)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经委托人授权,受托人行使以下表决权:
(1)对股东大会第 项投赞成票;
(2)对股东大会第 项投反对票;
(3)对股东大会第 项投弃权票。
备注:委托人对上述不做具体指示时,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