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5月20日上午9:30,在上海天山西路789号上海虹桥临空经济园区三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杨骥珉董事主持, 参加表决的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3人,代表190,441,478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1710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林祯、任远律师出席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案》,具体如下:
2008年度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母公司全年实现税后净利润为180,767,416.74元;根据2008年度母公司税后利润,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计为 18,076,741.67 元;母公司于2008年10月对日港置信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由按权益法变更为按成本法核算,并对2007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减未分配利润47,708,995.27元,截至2008年末,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115,320,785.51元,资本公积为197,967,078.92元。
2008年度,公司进行如下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以2008年末总股本4124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发送每10股0.5元的现金红利,共计派发2062.35万元的红利。同时,以2008年末总股本4124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发送每10股2股的红股,共计派发8249.4万股的红股。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同时,以公司2008年末总股本41247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2374.1万股的股本。
实施上述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后,公司总股本调整为61870.5万股。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结果,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继续聘请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
7、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逐名表决选举李力、邢峻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从2009年5月20日至2010年3月8日。
8、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逐名表决选举王惠瑛女士、李经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任期从2009年5月20日至2010年3月8日。
9、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上述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表:
类别 | 总人数 | 表决情况 |
参加表决股东人数(人) | 13 | |
代表股份 | 190,441,478 | |
占比(%) | 46.1710 | |
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同意 | 190,441,378 |
占比(%) | 99.9999 | |
反对 | 0 | |
占比(%) | 0 | |
弃权 | 100 | |
占比(%) | 0.0001 | |
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同意 | 190,441,378 |
占比(%) | 99.9999 | |
反对 | 0 | |
占比(%) | 0 | |
弃权 | 100 | |
占比(%) | 0.0001 |
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同意 | 190,441,378 |
占比(%) | 99.9999 | |
反对 | 0 | |
占比(%) | 0 | |
弃权 | 100 | |
占比(%) | 0.0001 | |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 同意 | 190,441,378 |
占比(%) | 99.9999 | |
反对 | 0 | |
占比(%) | 0 | |
弃权 | 100 | |
占比(%) | 0.0001 | |
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同意 | 190,441,378 |
占比(%) | 99.9999 | |
反对 | 0 | |
占比(%) | 0 | |
弃权 | 100 | |
占比(%) | 0.0001 | |
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 | 同意 | 190,441,378 |
占比(%) | 99.9999 | |
反对 | 0 | |
占比(%) | 0 | |
弃权 | 100 | |
占比(%) | 0.0001 | |
关于选举李力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190,441,378 |
占比(%) | 99.9999 | |
反对 | 0 | |
占比(%) | 0 | |
弃权 | 100 | |
占比(%) | 0.0001 | |
关于选举邢峻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190,441,378 |
占比(%) | 99.9999 | |
反对 | 0 | |
占比(%) | 0 | |
弃权 | 100 | |
占比(%) | 0.0001 | |
选举王惠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同意 | 190,441,378 |
占比(%) | 99.9999 | |
反对 | 0 | |
占比(%) | 0 | |
弃权 | 100 | |
占比(%) | 0.0001 | |
选举李经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同意 | 190,441,378 |
占比(%) | 99.9999 | |
反对 | 0 | |
占比(%) | 0 | |
弃权 | 100 | |
占比(%) | 0.0001 | |
公司章程修正案 | 同意 | 190,441,378 |
占比(%) | 99.9999 | |
反对 | 0 | |
占比(%) | 0 | |
弃权 | 100 | |
占比(%) | 0.0001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林祯、任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