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大连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昨日在深交所正式上市交易。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在上市仪式上表示,深交所积极推动中小企业集合发债,力图在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会长李子彬则表示,大连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在没有银行担保的基础上发行成功,对其他有发债需求的地方政府和中小企业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宋丽萍表示,由于中小企业资产规模较小,资信评级相对较低,在资本市场融资一直处于比较困难的局面。但由于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增长和技术创新的主力军,在改善民生和促进就业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我国政府长期关注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适应形势的要求,深交所积极推动中小企业集合发债,力图在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本次上市的大连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是本所上市的第二只集合债券,也是我国第一只非银行担保的中小企业集合债。这只债券的发行受到投资者的热烈欢迎,对于其他中小企业在全球金融危机下利用集合债券融资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
她同时表示,深交所自成立以来,一直非常重视债券市场的发展,不断努力在技术和服务两方面为市场参与者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支持。本次上市的大连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将为深圳的债券市场注入新鲜血液,带来新活力。深交所将以最诚挚的态度为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同时也希望大连中小企业集合债的8家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切实使用好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认真履行债券上市后的信息披露和还本付息的义务,成为我国中小企业集合债券规范运作的典范。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会长李子彬在仪式结束后的中小企业发债研讨会上表示,中国经济能否尽快复苏与广大中小企业活力能否恢复密切相关,而中小企业活力恢复的关键就在于如何突破融资难的瓶颈。因此,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是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的有益尝试。大连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在没有银行担保的基础上最终发行成功,对其他有着发债需求的地方政府和中小企业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09大连中小债于4月28日通过深交所和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正式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15亿元,是6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发行人全额赎回权,存续期内票面年利率为6.53%。这是继"07中关村债"、"07深中小债"中小企业集合债之后第三只获得批准发行的地方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也是商业银行停止为企业债券提供担保后第一只获批发行的集合债券。
本次发行人企业由大连市负责组织当地企业申报,并经严格筛选、尽职调查,最终确定8家企业作为债券联合发行人,均在大连百强民营企业之列。此次企业集合债的发行不但降低了8家企业融资的成本,同时也提高了它们的知名度,也成为它们上市准备前的一次练兵。
据悉,大连市政府积极出台多项支持政策,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一、对参与“08大连中小债”发行的企业,大连市财政部门拿出资金,每年给予1.5%-2%的贴息支持,等于企业的发行成本从6.53%再降1.5%-2%;二、对进入08大连中小债的发行项目,大连市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项目补助优先支持;三、对08中小债提供二级担保的两家担保公司给予风险补偿金,并优先推荐享受省担保风险补偿和国家有关政策的支持;四、对08中小债提供一级担保的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3年内给予1600万的奖励费用。在目前中小企业融资难困境中可谓“力度空前”、“有所创新”的政府扶持措施,业内称之为“大连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