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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能源和节能减排列入财政扶持重点
    2009年05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李雁争
      将启动大型风电基地开发建设,财政补贴启动光伏发电市场,财政补贴13个城市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本报记者 李雁争

      

      国家财政将着力支持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昨日在财政支持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发展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是促进消费、增加投资、稳定出口一个重要的结合点,也是调整结构、提高国际竞争力一个现实的切入点。这方面发展的潜力很大,应当重点给予扶持,力求取得突破,努力实现产业化、规模化。

      据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昨日在全国财政新能源与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透露,当前财政支持新能源发展和节能减排将重点抓好十项工作:

      一是大力支持风电规模化发展,在做好风能资源评价和规划基础上,启动大型风电基地开发建设,建立比较完善的风电产业体系;二是实施“金太阳”工程,采取财政补贴方式,加快启动国内光伏发电市场;三是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采取财政补贴方式,鼓励北京、上海等13个城市在公交、出租等领域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四是加快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支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推进大型公共建筑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合同能源管理发展;五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中央财政采取专项转移支付方式,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淘汰电力、钢铁等13个行业落后产能给予奖励;六是支持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扩大奖励范围,积极推动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七是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加大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促进企业加强污染治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探索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八是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采取间接补贴消费者方式,扩大节能环保产品使用和消费;九是支持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十是支持节能减排能力建设,重点是建立完善能效标准标识制度,节能统计、报告和审计制度,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相关报道详见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