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5月21日上午10:00在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刘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313,826,1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86%,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朱明、崔白律师参加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 关于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同意313,826,18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 关于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13,826,18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关于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13,826,18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关于公司200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313,826,18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关于公司200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55,696,5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共计45,898,761.02元,剩余4,988,231.68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08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313,826,18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 关于公司2009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同意向公司子公司提供总计5亿元的担保,用于开立信用证、承兑汇票及银行贷款等。其中:向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提供3亿元担保,向上海汇合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1亿元担保,向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5000万元担保,向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5000万元担保。
同意313,826,18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关于预计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5,911,64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表决。
8、关于聘请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13,826,18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订: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现修改为: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利润分配政策应当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以特别表决形式对此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同意313,826,18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向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13 亿元人民币担保,用于其向银行申请贷款。
同意5,683,64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14%;反对228,000股,弃权0股。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表决。
11、关于申请2009年银行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21.5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其中,向中国银行石河子分行申请金额4.5亿元人民币,向中国建设银行石河子分行申请金额1.5亿元,向中国工商银行石河子分行申请金额0.3亿元,向中国农业银行石河子分行申请金额1亿元,向中国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2.5亿元,向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0.4亿元,向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2亿元,向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1.5亿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0.5亿元,向东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0.3亿元,向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申请金额5亿元,向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申请金额2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公司将依据资金使用计划和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安排公司本年度的流动资金贷款。
同意313,826,18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关于2009年度公司长期贷款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35亿元的长期借款。公司将在本额度内根据项目需要安排本年度长期贷款。
同意313,826,18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3、关于2009年度公司抵押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年度抵押(机器设备)原值:1,792,493,676.83元,净值:1,421,197,599.91元用于贷款抵押。
同意313,826,18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4、关于2009年度公司质押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年度质押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5,000万元,用于办理不同期限、额度的银行承兑汇票。
同意313,826,18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朱明、崔白律师见证,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