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版)四是加强新股认购风险提示,提示所有参与人明晰市场风险。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刊登新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揭示一级市场风险,提醒投资者提醒判断投资该公司的可行性。证券经营机构应当采取措施,向投资者提示新股认购风险。
上述新闻发言人表示,下一阶段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将在统筹兼顾市场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和市场的承受程度的基础上,择机推出。
窗口指导将被淡化
“新股发行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推出,窗口指导将被淡化,更注重市场选择,”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
该新闻发言人指出,事实上,2008年由于市场低迷,绝大部分IPO不需要窗口指导。2007年市场过热,窗口指导则比较频繁,有效防范了不少过高价格发行、助长泡沫的情况。即便如此,大盘股发行时参与人报价相对谨慎,很少需要进行窗口指导,这种情况反映了市场理性的一面。
“应该看到,在市场过热时窗口指导有抑制过热的作用。经过巨幅调整之后,市场理性增加,淡化窗口指导具备了较好的基础。”
逐一回应市场建议
针对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市场人士提出的“市值配售”、“存量发售”、“提高新股网上发行比例”等诸多建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昨日给出了一一回应。
对于市场普遍关注的存量发行问题,此次《指导意见》中未做出明确规定。上述新闻发言人表示,对于存量发售问题,将继续谨慎深入研究,待市场条件成熟时再择机推出。
对于“市值配售”和“一人一手”的建议,该发言人指出,股权分置改革后如继续采用市值配置,那么新发股票将主要配售给大股东,而不是中小投资者。对于“一人一手”的建议,目前A股市场散户数量庞大,没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股份能做到“一人一手”。因此,以上建议不具针对性或操作性。
针对有建议提高“新股网下发行比例”,上述发言人回应,如果进一步提高比例,则网下的机构投资者定价的真实性会有较大质疑,进而可能伤及股市的内在机制。因此,维持现行网下网上发行比例的规定不变。
但该发言人也表示,尽管维持现行网下网上发行比例的规定不变,但由于回拨机制的存在,在中小投资者中签率低到一定程度的时候,通过启动这一机制实现向中小投资者的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