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发行人2006- 2008年的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06年 | 2007年 | 2008年 |
营业收入 | 311,713.29 | 365,658.32 | 353,324.28 |
利润总额 | 20,028.46 | 32,239.11 | 35,092.72 |
所得税 | 5,426.81 | 6,265.94 | 2,716.97 |
净利润 | 15,071.25 | 26,387.36 | 32,558.88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11,295.16 | 20,817.28 | 24,910.29 |
表5 发行人2006-2008年的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06年 | 2007年 | 2008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363.16 | 227,618.33 | 154,608.7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0,945.31 | -968,637.11 | -1,233,248.5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38,039.72 | 935,051.49 | 1,516,909.9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0,457.56 | 194,032.71 | 438,270.18 |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发行人于2005年12月26日首次发行了“2005年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10亿元,期限为15年,票面利率为4.70%,到期日为2020年12月25日;发行人于2007年6月27日再次发行了“2007年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6亿元,期限为15年,票面利率为5.03%,到期日为2022年6月26日。
此外,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于2009年2月9日公开发行了10亿元的2009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该债券期限365天,票面利率为3.50%。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发行人所属子公司及其所控股的上市公司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公司债券余额为16亿元、短期融资券余额为10亿元。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投向概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为15亿元。其中,7.5亿元用于“武汉市二环线建设项目”,4.5亿元用于偿还城市建设项目银行贷款,3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一)武汉市二环线建设项目(不含过江通道)
武汉市二环线建设项目(不含过江通道)的立项于2006年6月30日获得武汉市发改委的批准,批准文件为《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武汉市二环线建设项目(不含过江通道)立项的批复》(武发改投资[2006]283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07年8月30日获得武汉市发改委的批准,批准文件为《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二环线建设项目(不含过江通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武发改投资[2007]461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7年4月26日获得武汉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准,批准文件为《武汉市环保局关于二环线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武环审[2007]26号);项目规划于2005年9月获得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批准,批准文件为《关于“武汉市二环线建设规划”的批复》(武规函[2005]48号);项目用地情况由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出具的《关于武汉市二环线项目用地有关情况的函》(武国土房函[2008]384号)做了相应说明。
武汉市二环线项目(不含过江通道)计划10年完成,总投资98.22亿元。其中工程费用52.74亿元,征地拆迁及其他费用28.58亿元,预备费9.76亿元,建设期借款利息7.15亿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7.5亿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7.5亿元拟投入该项目。
发行人已于2007年6月27日发行了“2007年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6亿元,其中4.5亿元用于该项目。
本项目为城市大型道路设施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完善城市交通体系,提升城市功能,改善城市投资环境;改善城市交通现状,缓解过江交通压力,提高城市运转效率;提高道路服务水平,节省出行时间,降低运输成本,减少交通事故。
(二)偿还城市建设项目银行贷款
发行人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的4.5亿元偿还城市建设项目银行贷款,合同号为B0020008000B、02011179505002。以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直接融资比例,优化融资结构并降低融资成本。上述偿还贷款安排已获得相关债权银行——汉口银行书面同意。
(三)补充营运资金
随着发行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不断推进,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随之扩大。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的3亿元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满足公司在实际营运过程中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确保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发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发行人将根据工程项目进度情况和资金调配情况,将本次募集资金按照预定的资金用途使用,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表11 募集资金投向表
序号 | 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安排 (万元) | 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 | 武汉市二环线建设项目 (不含过江通道) | 75,000 | 50 |
2 | 偿还城市建设项目银行借款 | 45,000 | 30 |
3 | 补充营运资金 | 30,000 | 20 |
合计 | 150,000 | 1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发行人将按照国家发改委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严格的管理和使用。发行人将加强业务规划和内部管理,提高整体经济效益,严格控制成本支出。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本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安排使用,实行专款专用。
发行人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包括《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决)算及资金计划管理办法》、《工程项目预、决算审计管理规定》、《财务管理办法》等在内的财务管理规定,并在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上述规定。
本期债券所募集资金将统一实行专款专用、专户存储。发行人所属的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对募集资金的归集、投放和结算进行专门管理,并负责偿付资金安排、偿债专户管理、信息披露等工作,同时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将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查。
武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审计局和监察局等相关部门,将严格监督本期债券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一、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
(一)本期债券偿债计划概况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15亿元,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5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根据本期债券自身特点,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提前制定相应的偿债计划。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二)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公司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还本付息工作。自成立起至付息期限或兑付期限结束,专人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三)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特点,公司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为确保本期债券按期付息、到期兑付,发行人制定了长短期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发行人将设立偿债专户,在每年利息支付前确保付息资金入账,在本期债券到期前确保本金兑付资金入账。
二、偿债资金来源及保障措施
(一)偿债基础
1、发行人较强的盈利能力为本期债券本息偿还提供了基础
2006-2008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1.17亿元、36.57亿元和35.33亿元;2006-2008年公司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51亿元、2.64亿元和3.26亿元,年平均净利润为2.47亿元。随着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实施,以及公司内部资源的整合,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也将进一步增加。公司较强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是本期债券本息按期偿付的基础。
2、发行人充足的现金流为本期债券的偿还提供了直接来源
(1)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收入
2005年,湖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武汉市城市道路桥梁车辆通行费征收有关问题的复函》(鄂政办函[2005]132号),同意武汉市继续实行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代征办法,该项收费部分计入武汉城投收入,每年可为公司带来稳定的净现金流入。
(2)水务收入和燃气热力收入
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水务经营主体,承担了武汉市城区80%以上的供水任务,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垄断地位。2006-2008年,公司水费及污水处理费年收入分别为8.72亿元、11.01亿元、10.38亿元。
公司燃气热力业务由全资子公司武汉市燃气热力集团公司负责,承担了武汉市城区主要的燃气热力供应。2006-2008年,公司燃气收入分别为10.72亿元、11.90亿元、8.94亿元。
(3)土地储备净收益
2007年,武汉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利用土地储备筹融资工作的意见》(武政〔2007〕93号),公司正在建设的武汉火车站、武昌火车站、支铁项目、武汉新区四新片区、武汉国际博览中心等五个项目被列为“利用土地储备筹融资项目”,与上述项目相匹配的土地储备净收益将划付至公司。
3、稳定的财政补贴及相关财政政策扶持为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了有力支撑
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主体,公司得到了武汉市政府的有力支持,武汉市政府确立了对公司的财政投入机制,2006-2007年,公司收到武汉市政府财政补贴共计3.3亿元。随着武汉市财政收入的迅速增长,财政补贴和财政拨款仍将大幅增长。
目前,武汉市政府已同意设置武汉市土地储备中心城建分中心,并纳入武汉城投统一管理,以统筹协调土地储备开发工作,规范运作和管理。该机构设立后,由武汉市政府确定为土地平衡运作的市政项目,与市政项目配套的土地集中由武汉城投土地储备中心统一开发并转让,土地转让收益可作为公司承建项目的资本金或负债的还款来源。
以上措施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其他保障措施
1、政府承诺以财政性资金对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支持
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城投公司2009年企业债券还本付息有关事项的承诺函》,武汉市政府承诺将督促发行人按期兑付债券本息。若发行人兑付能力不足或不能按约定日期兑付,武汉市人民政府将及时安排财政性资金予以兑付。
2、政府建立专门的偿债制度
2002年,武汉市政府下发了《武汉市政府债务管理办法》(武政[2002]85号)。按其规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将由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列入每年城建计划,每年应付利息及到期还本付息资金将列入每年的城建资金安排。2008年12月,为推动城建投融资工作可持续发展,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政办[2008]196号),设立了武汉市城建专项发展资金,定向归集财政资金、行政事业收费、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等资金来源,专项用于城市建设债务的还本付息,为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3、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将成立工作小组负责管理还本付息工作,工作小组由发行人总会计师任组长,组员包括相关职能部门专业人员。自成立起至付息期限或兑付期限结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债券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
综上所述,发行人制定了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偿债计划,采取了多项有效的偿债保障措施,为本期债券本息的及时足额偿付提供了充分的保障,能够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一、风险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债券相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在债券的存续期内,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由于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环境等不可控因素发生变化,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会对本期债券的按期还本付息造成一定的影响。
3、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但并不能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亦不能保证上市后一定会有活跃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流动性。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1、产业政策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营,受到产业政策的支持。在国民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相关产业政策调整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和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2、经济周期风险
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规模和收益水平都受到经济周期影响,如果出现经济增长放缓或衰退,城市基础设施的使用需求可能降低,从而对发行人的现金流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发行人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趋势也会对项目经济效益产生影响。
(三)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基础设施收费政策风险
城市基础设施的收费受公共事业价格水平的限制,收费标准及其调整均由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召开价格听证会等方式确定。因此,该收费标准能否随物价的上涨而及时调整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效益。
2、经营的政策性风险
发行人在进行市场化经营、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承担着部分社会职能,在经营上仍然受到政策约束,政策变动可能对公司正常的业务收益产生一定的影响。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属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在建设和经营过程中将会受到各种项目风险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不能按时竣工或未达到设计要求,导致建成后的效益偏离预期。项目所涉及的风险主要包括原材料涨价风险、施工风险、管理风险等。
此外,由于市场的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运行可能与预测情况存在差异,从而影响投资项目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对策
(一)与债券有关的风险对策
1、利率风险对策
本期债券的利率水平已适当考虑了对利率风险的补偿。同时,本期债券拟在发行结束后申请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如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获得批准,本期债券流动性增加将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投资者规避利率风险。
2、偿付风险对策
发行人目前经营状况稳定,现金流量充足,公司自身的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可以涵盖本期债券发行的本息。本期债券筹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属于武汉市重大市政建设工程,政府将加大对公司的支持力度,发行人将加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控制成本,保证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另外,武汉市人民政府承诺将督促发行人按期兑付债券本息,若发行人兑付能力不足或不能按约定日期兑付,武汉市人民政府将及时安排财政性资金予以兑付。发行人的自身实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政府的财政支持有效降低了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
3、流动性风险对策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1个月内,主承销商及其他承销团成员将协助发行人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另外,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债券流通和交易的条件也会随之改善,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有所降低。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对策
1、产业政策风险对策
针对未来政策变动风险,发行人将与主管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加强政策信息的收集与研究,及时了解和判断政策变化,并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制定应对策略,尽可能降低产业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和盈利造成的不利影响。
2、经济周期风险对策
发行人已经形成水务、路桥、燃气热力、房地产等四大业务板块,拓宽了产业基础。同时,公司将依托自身的综合经济实力,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从而抵御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对经营业绩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并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对策
1、设施收费政策风险对策
与国内其他大中城市相比,武汉市目前的城市基础设施收费处于较低的水平,存在一定的向上调价空间。发行人将根据市场化发展要求,研究提出合理的城市基础设施收费征收标准调整建议,加强与武汉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积极推进武汉市城市基础设施收费的市场化进程,提高企业整体运营效率。
2、经营的政策性风险对策
由于发行人承担了部分具有社会职能的公益性项目,武汉市政府自公司成立起每年向发行人拨付一定金额的财政补贴。发行人将积极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协商,争取获得持续稳定的财政补贴收入。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对策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的“武汉市二环线”项目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大大缓解武汉市城市道路交通的状况。
发行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科学评估和论证,充分考虑了可能影响预期收益的因素。项目实施过程中,发行人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实行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采取切实措施控制资金支付,避免施工过程中的费用超支、工程延期、施工缺陷等风险,确保项目建设实际投资控制在预算内,保证工程按质竣工和及时投入运营,并确保运营效率以降低项目的市场运营风险。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级,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主要评级观点如下:
一、评级观点
公司主要从事武汉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公用事业及相关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等业务。评级结果反映了良好的地区经济基础、较强的地方财政实力、公司在城市建设中的重要地位、经营性业务的区域专营、债务结构合理、地方财政的有力支持等优势,同时也反映了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性净现金流债务保障程度较低、债务规模的不断上升使地方财政面临一定支出压力等不利因素。综合分析,公司能够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很强的保障。
预计未来1~2年,公司的业务经营将保持稳定,武汉市财政实力将不断增强,能够为公司债务提供良好保障。大公对公司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主要优势
(一)武汉市是华中地区的中心城市,具有良好的工业基础和较强的经济实力,为公司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用事业等业务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
(二)武汉市财政收入和支出快速增长,收支平衡状况良好,总体的财政实力较强;
(三)公司是武汉市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及运营的主要政府平台,在武汉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得到了地方政府的有力支持;
(四)公司的供水、污水处理、燃气等业务具有区域专营优势,经营性业务整体将保持稳定发展;
(五)公司债务以长期负债为主,债务结构合理;
(六)武汉市财政每年的城建资金全额划拨给公司,不同项目的债务偿还也有明确的资金安排,有利于提高对公司债务的保障程度。
三、主要风险
(一)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性净现金流债务保障程度均处于较低水平,经营及债务偿还受政府政策的影响较大;
(二)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债务规模的不断增长将使地方财政面临一定支出压力。
四、跟踪评级安排
自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对武汉市城投(以下简称“评级主体”)和本期债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大公将持续关注评级主体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评级主体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评级主体和本期债券的信用状况。
跟踪评级安排包括以下内容:
(一)跟踪评级时间安排
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将在本评级报告正式出具后第12个月发布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不定期跟踪评级:不定期跟踪自本评级报告发行之日起进行。大公将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后及时进行跟踪评级。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若发生变化,大公将在跟踪评级分析结束后下1个工作日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发布评级结果的变化;若无变化,大公将在不定期跟踪评级分析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发布评级结果。
(二)跟踪评级程序安排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访谈、评级分析、评审委员会审核、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大公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评级主体、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三)如评级主体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大公将根据有关的公开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或宣布前次评级报告所公布的信用等级失效直至评级主体提供所需评级资料。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发行人聘请建纬(武汉)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发行人律师。建纬(武汉)律师事务所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了法律意见,律师认为:
一、发行人为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国有独资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其章程应当予以终止的情形,具备发行公司债券主体资格。
二、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除尚须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外,已取得法律法规规定在申报阶段应当取得的各项批准与授权。
三、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实质性条件。
四、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的承销机构、财务审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资格和条件。
五、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的承销安排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六、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等有关信息披露文件中关于本期债券发行的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结论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的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具备法定主体资格,符合各项法定条件和要求。在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后,发行人本期债券可以依法发行。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流动性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1个月内,发行人将尽快就本期债券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其中上证所交易系统发行部分拟经批准后在上证所上市,承销团公开发行部分拟经批准后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
二、税务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备查文件如下:
(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期债券的批准文件;
(二)《2009年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2009年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四)发行人2006年、2007年和200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五)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的信用评级报告;
(六)《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城投公司2009年企业债券还本付息有关事项的承诺函》;
(七)建纬(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二、查询方式
(一)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刊登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www.sdpc.gov.cn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www.chinabond.com.cn
(二)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1、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106号
联系人:孙大全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台北路225号武汉城投资金中心
电话:027-85780617
传真:027-85781780
2、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901室
联系人:熊军、刘红生、宋怀宇、霍翔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7-65799567、027-65799702
传真:027-85481502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一:
2009 年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
承销商 | 承销商角色 | 发行网点名称 | 联系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主承销商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总部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 宋怀宇 霍翔 | 027-65799567 027-65799702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副主承销商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 | 上海市中山南路969号谷泰滨江大厦15A层 | 孙恬 | 021-61038302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副主承销商 | 固定收益证券总部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7号投资广场A座12层 | 刘宸宇 陈枚颖 | 010-66211327 010-66211426 |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分销商 |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 | 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16号人寿大厦1901室 | 赵峥 兰珊珊 | 010-85252693 010-85252644 |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分销商 |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总部销售交易部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10层 | 张倩 刘维娜 | 010-88091793 010-88091448 |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分销商 |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3号平安大厦610 | 徐丽 黄贞 | 010-59734902 010-59734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