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苏联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江苏联化向江苏省当地银行(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在江苏省的分支机构)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担保期限三年(自其银行融资发生之日起)。2009年5月22日,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响水县支行签订了《借款合同》,中国农业银行响水县支行为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农银借字第32101200900013878)。该合同有效期自2009年5月22日起至2009年11月21日止。该项借款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32905200900001542)。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江苏联化提供担保2,000万元,占公司2009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3.0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响水县陈家港化工园内
3、法定代表:张贤桂
4、注册资本:12,677万元
5、经营范围:广灭灵、联苯菊酯原药(凭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经营)、索酚磺酰胺、氟磺胺草醚、2-氨基-5-硝基苯酚、2-氰基-4-硝基苯胺、CMOH制造并销售本公司自行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占出资比例的96.84%,为控股子公司。
7、截止2009年3月30日,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2,885.08万元,负债总额为29,563.24万元,净资产为23,321.84万元。2009年1-3月销售收入为10,756.06万元,净利润为1,437.80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保证。
2、担保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3、担保最高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4、担保有效期限及内容:债权人为简化担保人办理担保合同业务手续,约定担保合同有效期自2009年5月22日起至2010年5月21日止;担保内容包括人民币/外币贷款、减免保证金开证等业务所形成的债权。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提供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因此,公司第三届三次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同意为江苏联化提供担保,并提交2007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截止2009年3月31日,江苏联化资产负债率为55.90%;本次为江苏联化担保的2,000万元不超过联化科技净资产的10%。
连续12个月内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不超过总资产的50%,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3.02%。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另外第三方提供任何对外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3.02%,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除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另外第三方提供任何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借款合同》
3、《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09-016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台州市黄岩联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本公司作为主发起人投资设立的台州市黄岩联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小额贷款公司”)已于2009年5月20日在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于近日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31000000019789,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萍。本公司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股权比例为20%。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范围为: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经省金融办批准的其它业务。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