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税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
● 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
● 股权登记日:2009年6月2日(星期二)
● 除息日:2009年6月3日(星期三)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6月9日(星期二)
一、通过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9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9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 .cn)上。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08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2009年6月2日(星期二)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下利润分配方案:以200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9,6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入下一年度。
按照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按10%的税率为个人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机构投资者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10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9年6月2日(星期二)
2、除息日:2009年6月3日(星期三)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6月9日(星期二)
四、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全体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部门: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罗小兵
联系电话:020-87037333
联系传真:020-87037827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柯木塱高唐工业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10520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