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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论市
    应该重视IPO对资金的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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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重视IPO对资金的引导作用
    2009年05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 市场研究总监 桂浩明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

      市场研究总监 桂浩明

      

      有关IPO新规的征询意见稿公布以后,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很多人从IPO不久将重启的角度出发,探讨此举对股市大盘的影响。毫无疑问,这当然是必要的。在严格意义上说,IPO的进行,实际上是给市场上的投资者增添了一个新的投资渠道,也就是人们不但可以在二级市场通过股票买卖来谋取收益,还能够在一级市场借助申购新股来赚取利润。这一新的投资渠道的出现,必然会对市场上的存量资金的走向产生某种引到作用。而这一作用发挥得好,对股市大盘会起到正面的推动,促进一、二级市场的良性互动与发展;而如果发挥得不好,那么不但会导致一、二级市场对立,而且对整个股票市场的影响也是很负面的。

      一个必须承认的事实是,中国股市长期以来一直没有寻找到一个即符合国情,同时也能够有效平衡各方面利益的新股发行办法。其结果是,一方面新股的定价不合理,使得其在上市时能够获取巨额暴利;另一方面这部分暴利的大部分又不合理地分配给了少数具有资金优势的机构等群体。在这样的示范效应下,IPO的密度越高、规模越大,就会有越多的资金被引导加入到分享这部分暴利的队伍之中,从而导致资金的畸形分布:针对十几亿、几十亿元规模的新股发行额度,一级市场可以囤积几千亿元的资金;而有着几万亿元流通市值的二级市场,留下的存量资金却只有上千亿元。这种失衡状态出现,相对于某个家庭的时点,对于某一批具体的资金来说是合理的,譬如2007年申购中国石油新股,其年化的收益率超过了百分之百,而且没有风险。但是,相对于整个市场来说,这种局面的出现是危险的,必然导致二级市场的暴跌。甚至,还会引发金融秩序上的混乱。应该说,实践中IPO对市场资金产生不良引导作用的例子并不少。

      也因为这样,当人们谈论IPO行将恢复的问题时,重点显然不应该是什么现在要不要进行IPO,而是IPO如何进行。如果它的进行是有序的,不至于导致在一、二级市场中出现收益与风险的严重不对称局面,也不会使得市场上的资金出现不规则流动,那么其对股市的影响就是正面的。反之,那么由此会引发对二级市场的冲击,就应该是高度提防的。在这次公布的有关IPO新规征求意见稿中,对机构资金申购新股作出了某种限制,譬如在网上网下两种申购方式中只能取其中的一项;又譬如对网上单一账户的申购进行上限控制,以在一定程度上削弱机构等大资金群体的申购优势。当然,如果这些能够真正做到,应该说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引导资金的合理分配起到积极的作用,避免其过于集聚在一级市场的情况发生。但是,仔细推敲下来,新规在对资金的引导方面仅仅作出这样的规定,恐怕又还是不够的。坦率来说,毕竟是留给了机构等大资金群体以过大的操作空间,像对单一账户设置申购上限,一则“不超过发行量的千分之一”,恐怕还是过于宽松,另则对单一账户规定申购上限,机构就可以通过多个下属公司开设账户来予以回避。所以,在新股的申购原则上,似乎还难以真正具备合理引导资金流向的作用。问题还在于,如何缩小一、二级市场经常会存在的过大差价、控制中签新股上市时的暴利、用市场化手段缓解一、二级市场的对立,而这些问题在现在所公布的IPO新规征求意见稿中,涉及不多,也没有看出其中有哪些是属于有效的措施。因此有人提出,对这样一个在权威部门内部酝酿了八个月才出台的征求意见稿,只给市场两个星期来讨论,时间上是有点仓促的。毕竟,很多问题是需要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才行。

      当然,也不能设想一个方案就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像IPO的方式,由于其所涉及的对资金的引导作用,就非常复杂,牵涉到方方面面,说白了也就是动辄会关系到多少亿新股申购利益的分配,因此是要慎重对待的。而更深入地研究IPO对资金的引导作用,应该是人们解决这个问题的基础。在这里,应该承认我们的研究还是很不够的,现在尤其需要抓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