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五次
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09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09年5月27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09年5月22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副董事长李廷亮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2名,董事宋尚龙先生委托董事李廷亮先生、董事徐德复先生委托董事李廷亮先生、董事王化民先生委托董事孙晓峰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向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借出次级债务的议案: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上市以来,各项业务不断发展,但目前净资本水平较低,限制了东北证券业务规模和创新业务的开展。为了支持东北证券提高资本实力,提升业务规模,开拓创新业务,为申请开展直接投资业务、IB业务等新业务创造必备条件,提高盈利能力和抵抗风险能力,公司拟向东北证券借出次级债务,金额为6亿元,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4.2%。
为顺利完成本次借出次级债务的相关工作,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借出次级债务的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实施本次借出次级债务的具体方案;
2、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签署本次借出次级债务相关法律文件;
3、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借出次级债务有关的其他事项;
4、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通过了以现金全额认购东北证券可配股份的议案:
东北证券为提高净资本,扩大业务规模,促进主业发展,提高盈利水平,提升竞争实力,拟以2008年度追加利润分配方案实施之后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进行配股。鉴于东北证券良好的发展前景,公司拟以现金全额认购东北证券可配股份,具体如下:
1、拟认购配售股票的种类
本次拟认购配售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拟认购配售股票的面值
本次拟认购配售股票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3、拟认购配售股票的基数、比例和数量
目前,公司持有东北证券178,482,648股,占东北证券总股本的30.71%,本次拟认购配售股票以东北证券2008年度追加利润分配方案实施之后公司拥有的东北证券股份为基数,公司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认购。
4、拟认购配售股票的价格和定价原则
拟认购配售股票的价格:以东北证券刊登配股发行公告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数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拟认购配售股票的价格。
拟认购配售股票的定价原则:(1)不低于东北证券最近一期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值;(2)参照东北证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市盈率状况及东北证券发展需要;(3)遵循东北证券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的原则。
为了保证本次认购东北证券配售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认购东北证券配售股票的有关具体事宜,具体如下:
1、签署与本次认购东北证券配售股票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2、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它足以使本次认购东北证券配售股票计划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延迟实施认购东北证券配售股票计划;
3、办理与本次认购东北证券配售股票相关的其它事宜;
4、本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认购东北证券配售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09年6月16日上午9:00时在亚泰大厦七楼会议室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议题
1、审议向东北证券借出次级债务的议案;
2、审议以现金全额认购东北证券可配股份的议案;
3、审议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水泥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申请的两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此事项已经2009年5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9年6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会议登记办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4956688 传真:0431-84951400
邮政编码:130031 联系人:秦音、刘岩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6月16日召开的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其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上海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