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09年06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46 股票简称:同济科技 编号:临2009-020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上海四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三方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公司已在招商银行上海四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 公司及专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五、公司1 次或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合计超过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公司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可以主动或在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