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大宗交易的公告
2009年06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373股票简称:鑫新股份编号:临2009—22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大宗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曾于2009年5月4日公告:截至2009年4月30日,江西信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江实业”)累计售出本公司19,393,771股,减持比例累计达到12%。本次减持后,信江实业还持有本公司股份72,202,9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87,500,000股的38.51%,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本公司近日接到信江实业的通知,2009年5月27日,信江实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000,000 股,交易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33%。交易价格均为6.15元,交易总金额为24,600,000 元。
截止2009年5月31日,信江实业累计售出本公司股份23,563,771股,减持比例累计已达到14.22%,(其中:2009年4月22日至4月30日,信江实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本公司股份1,693,77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90%,详见公司编号临2009-20公告;5月4日,信江实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本公司股份17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09%。)。信江实业上述出售股份行为均符合原股改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江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68,032,9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87,500,000的36.28%,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特此公告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