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关于新疆
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的名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泰化学
股票代码: 002092
信息披露义务人 1: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
邮政编码:100080
联系电话:010-82677396
信息披露义务人 2: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
邮政编码:100101
联系电话: 010-58650629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九年六月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在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因涉及国有资产划转,需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之后方可生效。
释 义
除非文章另有所指或加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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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
注册资本:74398.1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肃泉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00000000008065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10000806-9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主要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易燃液体、腐蚀品、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易燃固体、自燃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一般经营项目:化工新材料及相关原材料(危险品除外)、轮胎、橡胶制品、乳胶制品的研究、生产、销售;橡胶、化工设备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工程建设监理;提供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经营期限:无固定期限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2100008069
股东: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
联系人:张廷海
联系电话:010-8267756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
注册资本:373328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谋乔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00000000012904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10001290-6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主要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化工产品(不包括危险化学品)、化学矿、石油化工、化工装备、机械、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建材、纺织品、轻工产品、林产品、林化产品的组织生产、仓储、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汽车及零配件(其中小轿车直接销售到最终用户)、家用电器、钢材、钢坯、生铁、铜、铝、铅、锌、锡、镍、镁、铜材、铝材、铂族金属的销售;承包经批准的国内石油化工工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三来一补”、进料加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经营期限:无固定期限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5100012906
股东: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
联系人:郭睿
联系电话:010-5865062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图:
新疆化工集团、中泰化学资产划转前的股权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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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化工集团、中泰化学资产划转后的股权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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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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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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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和财务状况:
(一)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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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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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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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2008年、2007年、2006年财务报告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审计结果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二)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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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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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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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2008年、2007年、2006年财务报告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审计结果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中国橡胶持有中泰化学股份81600000股,占中泰化学总股份的15.2%;中国昊华持有新疆化工集团100%的股权,新疆化工集团持有中泰化学27200000股,占中泰化学总股份的5.07%;中国橡胶直接持有及与一致行动人中国昊华间接持有和控制中泰化学20.27%的股权。
中国昊华持有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42.58%的股权,持有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3.13%的股权。中国昊华通过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持有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49.14%的股权,通过黑化集团公司持有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49.94%的股权。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以及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已发行股份的5%以上的股权。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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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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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权益变动决定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首先本次划转有利于彻底解决中泰化学的同业竞争问题,原中泰化学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是2004年5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在原化工部所属企业重组基础上新设立的国有大型企业,代表国务院国资委向化工新材料等有关企业行使投资人权利,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中国化工下属中国昊华、蓝星集团、农化公司中有多家企业从事着与中泰化学相同的氯碱化工业务。本次划转后,中泰化学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新疆国资委。新疆国资委所管理的各类企业中尚没有从事与中泰化学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因此,本次划转事宜彻底解决了同业竞争问题。
其次本次划转后,由新疆地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出资人权利,有利于帮助中泰化学获得当地政府产业政策的支持,进一步促进公司的业务快速发展,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
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明确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购买或出售中泰化学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履行的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程序如下:
经中国橡胶总经理办公会做出决议,同意将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持有中泰化学股份81600000股国有股权,占中泰化学总股份的15.2%,划转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
经中国昊华总经理办公会做出决议,同意将中国昊华持有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国有股权划转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橡胶、中国昊华将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中泰化学股权。
本资产划转事项涉及银行贷款担保的解除、归还流动资金借款等事项,同时还须递交有审批权的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等部门,办理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在获得地方政府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经资产划出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持有中泰化学股份81600000股国有股权,占中泰化学总股份的15.2%;中国昊华持有新疆化工集团100%的股权,新疆化工集团持有中泰化学27200000股,占中泰化学总股份的5.07%。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将不再持有中泰化学股份;中国昊华将不再间接持有中泰化学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基本情况
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9年5月18日签署了《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划转协议书》;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5月18日签署了《关于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划转协议书》。
通过采取国有股权划转的形式将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持有中泰化学的国有股权划转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通过采取国有股权划转的形式将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持有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国有股权划转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以上划转协议均以2008年12月31日为划转基准日,以被划转公司经中介机构审计后的数据作为划转基数。
三、控股权变更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泰化学的控制权发生变化,新疆国资委成为中泰化学的实际控制人和第一大股东。
四、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国橡胶所持有的中泰化学股票不存在质押、冻结及任何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中国昊华控制的新疆化工集团资产不存在质押、冻结及任何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新疆化工集团持有中泰化学27200000股,其中司法冻结股数27200000股。
中国橡胶持有的中泰化学股票为限售流通股,其限售期至2009年12月8日;中国昊华通过新疆化工集团间接持有中泰化学股票为限售流通股,其限售期至2009年12月8日。
第四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为国有资产无偿划转,不涉及股权转让资金支付。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购买或出售中泰化学股份的计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改变中泰化学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
包括更改董事会中董事的人数和任期、改选董事的计划或建议、更换中泰化学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或建议。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中泰化学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中泰化学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中泰化学分红政策进行重大变化的计划。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对中泰化学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后对中泰化学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泰化学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新疆国资委成为中泰化学第一大股东,是中泰化学的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中泰化学的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产生影响,
上市公司仍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与实际控
制人保持独立。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中国化工下属中国昊华集团、蓝星集团、农化公司中有多家企业从事着与中泰化学相同的氯碱化工业务。本次划转后,中泰化学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新疆国资委。新疆国资委所管理的各类企业中尚没有从事与中泰化学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因此本次划转将彻底解决了中泰化学前述同业竞争问题。
新疆化工集团下属企业与中泰化学之间历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对以上关联交易不造成影响。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中泰化学之间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
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中泰化学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的情况(前述交易按累计金额计算)。
二、与中泰化学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中泰化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更换中泰化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
四、对中泰化学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八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和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和直系亲属没有买卖中泰化学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九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
其他信息,也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肃泉
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谋乔
二○○九年六月一日
第十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纪要。
2、中国昊华(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纪要。
3、《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划转协议书》。
4、《中国昊华(集团)总公司、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划转协议》。
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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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肃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昊华(集团)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谋乔
日期:二○○九年六月一日
股票代码:002092 股票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09-03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疆中泰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的名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泰化学
股票代码: 002092
信息披露义务人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幸福路13号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幸福路13号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电话:0991-2398235
信息披露义务人 2: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乌鲁木齐市新民西街215号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民西街215号
邮政编码:830092
联系电话:0991-4609511
信息披露义务人 3: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乌鲁木齐市幸福路13号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幸福路13号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电话:0991-2833807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九年六月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因涉及国有资产划转,需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之后方可生效。
释 义
除非文章另有所指或加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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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情况:
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幸福路13号
主要负责人:张继勋
组织机构代码:76682638-3
机构类型:机关法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基本情况:
名称: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乌鲁木齐市新民西街215号
注册资本:35131万元
法定代表人:彭思奎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650000030001053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22860154-X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化工产业及其他相关行业投资、策划及经营,农畜产品加工,销售,家畜养殖、水产养殖、蔬菜种植,饲料的销售,旅游业投资,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国家有专项审批的产品除外),工业用盐、盐化工产品、电石、纯碱、油漆、涂料的生产销售,成品油零售,房屋土地租赁。
经营期限:无固定期限
税务登记证号码:65010522860154X
股东: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民西街215号
联系人:贺节喜
联系电话:0991-46095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的基本情况:
名称: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乌鲁木齐市幸福路13号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学斌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6500001002001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78985813-4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国有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服务、投资咨询,在经济活动中提供担保服务,停车场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经营期限:无固定期限
税务登记证号码:650102789858134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幸福路13号
联系人:刘华
联系电话:0991-283380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图:
新疆化工集团、中泰化学资产划转前的股权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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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化工集团、中泰化学资产划转后的股权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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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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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上表中的参股公司参股比例在30%以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新疆化工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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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上表中的参股公司参股比例在30%以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新投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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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和财务状况:
(一)新疆化工集团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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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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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涉及会计数据的追溯调整事项,2008年、2007年数据根据2008年度审计报告填列,2006年数据根据2007年度审计报告填列。
3、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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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化工集团2008年财务报告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7年财务报告经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6年财务报告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审计结果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二)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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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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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涉及会计数据追溯调整事项,2008年、2007年数据根据2008年度审计报告填列,2006年数据根据2007年度审计报告填列。
3、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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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投集团2008年、2007年、2006年财务报告经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结果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5年内的违规情况
新疆国资委、新疆化工集团、新投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5年内没有受到任何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新疆国资委持有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38.93%的股份,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27%的股份。
新疆化工集团持有中泰化学5.07%的股份。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以及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已发行股份的5%以上的股权。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张继勋
职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长期居住地:乌鲁木齐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2、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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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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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第二监事会行使监事会职能。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权益变动决定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首先本次划转有利于彻底解决中泰化学的同业竞争问题,原中泰化学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是2003年11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在原化工部所属企业重组基础上新设立的国有大型企业,代表国务院国资委向化工新材料等有关企业行使投资人权利,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中国化工下属昊华集团、蓝星集团、农化公司中有多家企业从事着与中泰化学相同的氯碱化工业务。本次划转后,中泰化学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新疆国资委。新疆国资委所管理的各类企业中尚没有从事与中泰化学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因此,本次划转事宜彻底解决了同业竞争问题。
其次本次划转后,由新疆地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出资人权利,有利于帮助中泰化学获得当地政府产业的政策支持,进一步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明确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履行的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程序如下:
经新疆国资委办公会议同意,中泰化学、新疆化工集团的资产整体划入新疆国资委管理。其中,将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持有中泰化学股份81600000股国有股权,占中泰化学总股份的15.2%,划转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将中国昊华持有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国有股权划转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橡胶、中国昊华将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中泰化学股权,新疆国资委直接及间接共持有中泰化学129,202,302股国有股权,占中泰化学总股份的24.07%。
本资产划转事项涉及银行贷款担保的解除、归还流动资金借款等事项,同时还须递交有审批权的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等部门,办理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在获得地方政府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经资产划出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新疆化工集团持有中泰化学27200000股国有股权,占中泰化学总股份的5.07%;新投集团持有中泰化学20402302股国有股权,占中泰化学总股份的3.8%。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疆国资委持有中泰化学81600000股国有股权,占中泰化学总股份的15.2%;新疆化工集团持有中泰化学27200000股国有股权,占中泰化学总股份的5.07%;新投集团持有中泰化学20402302股国有股权,占中泰化学总股份的3.8%。新疆国资委直接及间接共持有中泰化学129,202,302股国有股权,占中泰化学总股份的24.07%。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基本情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于2009年5月18日签署了《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划转协议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于2009年5月18日签署了《关于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划转协议书》。
通过采取国有股权划转的形式将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持有中泰化学的国有股权划转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通过采取国有股权划转的形式将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持有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国有股权划转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以上划转协议均以2008年12月31日为划转基准日,以被划转公司经中介机构审计后的数据作为划转基数。
三、控股权变更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泰化学的控制权发生变化,新疆国资委成为中泰化学的实际控制人和第一大股东。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将不再持有中泰化学股份;中国昊华将不再间接持有中泰化学股份。
四、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变动股份不存在质押和权属争议等权益限制情形,也不会产生对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损害。新疆化工集团持有中泰化学27200000股,其中司法冻结股数27200000股。
中国橡胶持有的中泰化学股票81600000股为限售流通股,其限售期至2009年12月8日;新疆化工集团持有中泰化学股票27200000股为限售流通股,其限售期至2009年12月8日。
第四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为国有资产无偿划转,不涉及股权转让资金支付。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中泰化学主营业务或者对中泰化学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中泰化学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中泰化学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改变中泰化学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包括更改董事会中董事的人数和任期、改选董事的计划或建议、更换中泰化学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或建议。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没有对可能阻碍收购中泰化学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中泰化学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中泰化学分红政策进行重大变化的计划。
七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对中泰化学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后对中泰化学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泰化学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新疆国资委成为中泰化学第一大股东,是中泰化学的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中泰化学的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中泰化学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仍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保持独立。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新疆国资委是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直属特设机构,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区属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与中泰化学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也不存在关联交易。
新投集团主要进行项目投资并对所投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与中泰化学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也不存在关联交易。
新疆化工集团与中泰化学之间也不存在同业竞争。新疆化工集团下属企业与中泰化学之间历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对以上关联交易不造成影响。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中泰化学之间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不存在与中泰化学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中泰化学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的具体情况(前述交易按累计金额计算)。
二、与中泰化学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不存在与中泰化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中泰化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更换中泰化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
四、对中泰化学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中泰化学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八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和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直系亲属没有买卖中泰化学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九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负责人:张继勋
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思奎
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学斌
二○○九年六月一日
第十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新疆国资委关于原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划回自治区国资委管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2、《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划转协议书》。
3、《中国昊华(集团)总公司、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划转协议》。
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负责人:张继勋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思奎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学斌
日期:二○○九年六月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 |
中泰化学/上市公司 |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092 |
中国化工 |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
中国橡胶 | 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 |
中国昊华 | 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 |
新疆国资委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新疆化工集团 | 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本报告书 | 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 | 人民币元 |
单位名称 | 与信息披露义 务人的关系 | 主营业务 |
中车集团南京七四二五工厂 | 控股公司 | 橡胶胶管、橡胶密封件制造销售 |
中车双喜轮胎有限公司 | 控股公司 | 轮胎生产销售 |
中国化工橡胶桂林有限公司 | 控股公司 | 工程轮胎、航空轮胎等轮胎生产销售 |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公司 | 聚氯乙烯树脂、离子膜烧碱的生产与销售 |
太原橡胶厂 | 控股公司 | 轮胎生产、销售 |
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 | 控股公司 | 橡胶制品及设备的设计,橡胶工业技术开发 |
中橡集团炭黑工业研究设计院 | 控股公司 | 炭黑素系列等化工产品技术开发、设计 |
西北橡胶塑料研究设计院 | 控股公司 | 橡胶制品研制、销售、技术咨询、技术开发 |
中橡集团沈阳橡胶研究设计院 | 控股公司 | 橡胶制品研制、销售、技术咨询、技术开发 |
中橡集团株洲橡胶塑料工业研究设计院 | 控股公司 | 乳胶制品、橡胶制品、高分子合成材料的研究开发 |
单位名称 | 与信息披露义 务人的关系 | 主营业务 |
昊华西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公司 | 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 |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公司 | 轮胎的生产销售 |
黑化集团公司 | 控股公司 | 基础化工原料生产销售 |
贵州水晶有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公司 | 有机化工原料生产销售 |
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公司 | 控股公司 | 氮肥的生产销售 |
德州实华化工有限公司 | 控股公司 | 基础化工原料生产销售 |
湖南省湘维有限公司 | 控股公司 | 维纶纤维的生产销售 |
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公司 | 纯碱的生产销售 |
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 | 控股公司 | 有机化工原料生产销售 |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公司 | 化学技术研究开发 |
昊华精细化工总公司 | 控股公司 | 化工产品生产销售 |
昊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控股公司 | 资产管理、实业投资 |
昊华华东化工公司 | 控股公司 | 化工产品生产销售 |
昊华工程有限公司 | 控股公司 | 工程设计、工程咨询 |
河北辛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公司 | 钡、钠、锶、盐、硫磺的生产销售 |
昊华宇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公司 | 聚氯乙烯树脂、烧碱的生产销售 |
昊华骏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公司 | 化工产品生产销售 |
昊华中机橡塑机械(北京)有限公司 | 控股公司 | 货物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中达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 控股公司 | 化工原料、化工设备生产销售 |
昊华北方化工公司 | 控股公司 | 化肥的生产销售 |
四平昊华化工有限公司 | 控股公司 | 化工原料、合成树脂、洗涤用品的生产销售 |
中昊碱业有限公司 | 控股公司 | 化工原料生产销售 |
昊华海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控股公司 | 项目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
湖南昊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公司 | 杀虫双、除草醚生产销售 |
湖南石油化工供销总公司 | 控股公司 | 化工产品销售 |
北京地安贸易有限公司 | 控股公司 | 化工贸易 |
北京国华化工新材料公司 | 控股公司 | 化工新材料生产销售 |
中国昊华化工集团宣化化工总公司 | 控股公司 | 化工原料生产销售 |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 | 控股公司 | 为中化地矿勘查开发提供管理保障 |
西南化工设计院 | 控股公司 | 化工技术转让设计 |
锦西化工研究院 | 控股公司 | 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工程设计 |
大连化工研究设计院 | 控股公司 | 化工技术研究开发 |
黎明化工研究院 | 控股公司 | 化工新材料、化学推进剂的设计开发 |
光明化工研究设计院 | 控股公司 | 工业气体、特种气体、进出口 |
主要项目 | 2008年 | 2007 年 | 2006 年 |
资产 | 11,026,073,269.89 | 13,002,630,830.83 | 7,707,038,658.21 |
负债 | 7,512,213,675.65 | 8,359,605,155.70 | 5,016,813,438.33 |
所有者权益 | 3,513,859,594.24 | 4,643,025,675.13 | 1,107,179,059.19 |
资产负债率 | 68.13% | 64.29% | 65.09% |
主要项目 | 2008 年 | 2007 年 | 2006 年 |
营业收入 | 7,717,741,229.52 | 8,023,937,408.80 | 4,484,124,152.26 |
营业利润 | 53,949,234.29 | 310,093,611.48 | 86,504,797.34 |
利润总额 | 149,255,840.76 | 301,680,335.72 | 146,352,302.56 |
净利润 | 130,421,057.99 | 202,615,957.49 | 41,695,714.52 |
净资产收益率 | 1.15% | 0.79% | 5.49% |
主要项目 | 2008 年 | 2007 年 | 2006 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5,603,221.81 | 957,418,209.72 | 376,621,042.9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2,316,133,246.27 | -1,931,636,339.14 | -1,010,565,234.6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447,406,351.47 | 1,777,922,235.54 | 1,119,301,638.8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净增加额 | -1,482,610,587.40 | 802,774,459.00 | 485,171,585.01 |
主要项目 | 2008年 | 2007 年 | 2006 年 |
资产 | 41,353,536,671.97 | 29,678,878,938.35 | 20,140,155,694.11 |
负债 | 30,749,349,654.42 | 20,729,793,575.23 | 13,287,256,936.58 |
所有者权益 | 10,604,187,017.55 | 8,949,085,363.12 | 5,312,239,987.73 |
资产负债率 | 74.36% | 69.85% | 65.97% |
主要项目 | 2008 年 | 2007 年 | 2006 年 |
营业收入 | 29,466,155,597.65 | 23,606,275,198.23 | 13,711,070,215.72 |
营业利润 | -214,694,094.18 | 797,914,106.05 | 377,854,355.42 |
利润总额 | 124,394,596.72 | 918,325,757.54 | 517,780,733.61 |
净利润 | 11,031,720.52 | 390,859,093.55 | 264,071,574.08 |
净资产收益率 | 0.15% | 6.68% | 5.45% |
主要项目 | 2008 年 | 2007 年 | 2006 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44,343,725.28 | 1,309,221,859.89 | 681,322,516.4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25,888,774.52 | -3,376,737,737.05 | -1,719,001,058.7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97,856,650.03 | 2,358,040,675.55 | 1,458,492,171.9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17,948,427.73 | 299,320,504.15 | 424,729,034.86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长期居留权 |
张肃泉 |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 中国 | 北京市 | 否 |
徐维欣 |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 中国 | 北京市 | 否 |
鞠建宏 | 副总经理 | 中国 | 北京市 | 否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长期居留权 |
傅向升 | 党委书记 | 中国 | 北京 | 否 |
陈谋乔 | 代总经理 | 中国 | 北京 | 否 |
陈宝通 |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 中国 | 北京 | 否 |
王述纲 | 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 中国 | 北京 | 否 |
苏伟 | 副总经理 | 中国 | 北京 | 否 |
何小勤 | 副总经理 | 中国 | 北京 | 否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乌鲁木齐市 |
股票简称 | 中泰化学 | 股票代码 | 00209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 中国昊华(集团)总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继承 □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持股数量:81600000股,持股比例:15.2% 中国昊华(集团)总公司间接持股数量:27200000股,持股比例:5.07%。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108800000 变动比例:20.27%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否 □ 新疆化工集团下属公司与中泰化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 □ 否 √ |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 是 □ 否 √ 国有股权行政划转豁免事项。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 √ 否 □ |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 □ 否 √ 国有股权行政划转豁免事项。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因涉及国有资产划转,需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之后方可生效。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中泰化学/上市公司 |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092 |
新疆国资委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新疆化工集团 | 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新投集团 | 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化工 |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
中国橡胶 | 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 |
中国昊华 | 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 |
本报告书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 | 人民币元 |
单位名称 | 与信息披露义 务人的关系 | 主营业务 |
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公司 | 有色金属冶炼、加工;有色金属矿勘探、开采;相关贸易及服务 |
新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公司 | 建筑,道路桥梁工程;商品混凝土加工、销售,工业设备安装 |
新疆国际经济合作公司 | 控股公司 | 对外经济援助;进出口贸易和国内贸易;国际工程承包和国际劳务合作 |
新疆道路桥梁工程总公司 | 控股公司 | 公路、桥梁施工 |
新疆天川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公司 | 毛纺织 |
新疆联强农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公司 | 农工贸项目投资 |
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公司 | 政府、金融机构及企业之间投资、融资、资产管理及咨询服务 |
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公司 | 机场运营、航空辅助服务 |
新疆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公司 | 投资、融资、资产管理及改制咨询服务 |
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 参股公司 | 风力发电、风电厂建设;风电产业服务 |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煤矿开采及销售,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非金属矿物制造及销售 |
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煤矿开采及销售,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非金属矿物制造及销售 |
雪峰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参股公司 | 炸药、雷管生产及销售 |
单位名称 | 与信息披露义 务人的关系 | 主营业务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化学工业供销总公司 | 控股公司 | 化工原料生产和销售 |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 | 控股公司 | 工程地质勘察及工程测量,化工、医药、建筑、环保工程的设计,工程监理,新产品研究及开发等 |
新疆乌苏新宏化工有限公司 | 控股公司 | 电石生产销售 |
新疆新昆轮胎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公司 | 轮胎生产销售 |
新疆化工集团哈密碱业有限公司 | 控股公司 | 纯碱的生产销售 |
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七角井化工分公司 | 分公司 | 原盐、硫化钾生产销售 |
新疆化工(集团)托克逊县有机化工分公司 | 分公司 | 油漆生产销售 |
哈密联合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参股公司 | 无水硫酸钠生产销售 |
单位名称 | 与信息披露义 务人的关系 | 主营业务 |
新疆新投绿原农牧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公司 | 家畜养殖,水产品养殖,农作物种植,林木种植,肥料(化肥除外)生产等。 |
新疆新投绿环种植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公司 | 蔬菜、水果、花卉、中药材、林木的种植及销售等。 |
新疆新投经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公司 | 机电设备及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仪器仪表、办公设备,农畜土特产品,润滑油,地膜,化肥(零售)等。 |
丝绸之路大饭店 | 控股公司 | 客房,美容美发,摄影摄像,停车场管理等。 |
新疆金纺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公司 | 针纺织品、服装的生产销售。 |
主要项目 | 2008年 | 2007 年 | 2006 年 |
资产 | 724,384,381.93 | 920,151,067.73 | 657,819,573.42 |
负债 | 328,950,392.87 | 525,785,567.39 | 241,457,885.23 |
所有者权益 | 395,433,989.06 | 394,365,500.34 | 416,361,688.19 |
资产负债率 | 45.41% | 57.14% | 36.71% |
主要项目 | 2008 年 | 2007 年 | 2006 年 |
营业收入 | 274,915,828.13 | 849,391,781.71 | 192,722,608.35 |
营业利润 | 18,116,433.35 | 15,280,078.80 | 5,424,305.31 |
利润总额 | 14,406,689.61 | 15,735,475.41 | 5,082,517.44 |
净利润 | 8,851,850.70 | 13,282,733.67 | 2,851,126.67 |
净资产收益率 | 2.24% | 3.37% | 0.68% |
主要项目 | 2008 年 | 2007 年 | 2006 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721,111.07 | 89,057,813.43 | -30,665,415.0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6,717,248.74 | -19,567,710.62 | -34,877,474.6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31,472,752.07 | 16,986,285.69 | 77,543,044.0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 -91,523,385.60 | 86,176,388.50 | 12,000,154.41 |
主要项目 | 2008年 | 2007 年 | 2006 年 |
资产 | 2,292,299,233.39 | 2,117,585,354.30 | 994,108,814.26 |
负债 | 73,395,406.26 | 52,713,922.98 | 33,474,710.06 |
所有者权益 | 2,218,903,827.13 | 2,064,871,431.32 | 960,634,104.20 |
资产负债率 | 3.20% | 2.49% | 3.37% |
主要项目 | 2008 年 | 2007 年 | 2006 年 |
营业收入 | 16,567,676.47 | 5,922,333.00 | 4,029,654.00 |
营业利润 | 28,773,508.49 | 20,477,969.16 | 4,195,298.76 |
利润总额 | 29,145,656.49 | 20,090,703.83 | 4,105,451.17 |
净利润 | 22,645,656.49 | 14,965,594.00 | 1,961,589.88 |
净资产收益率 | 1.02% | 0.72% | 0.20% |
主要项目 | 2008 年 | 2007 年 | 2006 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40,022.95 | -33,652,526.92 | -470,965.3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196,084.74 | -32,215,732.20 | -141,327.1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40,000,000.00 | - | 98,198,323.1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净增加额 | -12,956,061.79 | -65,868,259.12 | 97,586,030.70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长期居留权 |
彭思奎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中国 | 乌鲁木齐市 | 否 |
王洪欣 | 总经理、副董事长 | 中国 | 乌鲁木齐市 | 否 |
粱杰 |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 | 中国 | 乌鲁木齐市 | 否 |
姜祥炯 | 工会主席、董事 | 中国 | 乌鲁木齐市 | 否 |
艾比布拉·阿布拉 | 副总经理、董事 | 中国 | 乌鲁木齐市 | 否 |
曹新 | 副总经理 | 中国 | 乌鲁木齐市 | 否 |
吕志忠 | 副总经理 | 中国 | 乌鲁木齐市 | 否 |
贺节喜 | 副总经理 | 中国 | 乌鲁木齐市 | 否 |
林斌 | 副总经理 | 中国 | 乌鲁木齐市 | 否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长期居留权 |
王学斌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中国 | 乌鲁木齐市 | 否 |
康敬成 | 总经理、董事 | 中国 | 乌鲁木齐市 | 否 |
王琦 | 董事 | 中国 | 乌鲁木齐市 | 否 |
克里木·玉素甫 | 董事 | 中国 | 乌鲁木齐市 | 否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乌鲁木齐市 |
股票简称 | 中泰化学 | 股票代码 | 00209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新疆国资委、新疆化工集团、新投集团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乌鲁木齐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继承 □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新疆化工集团持有中泰化学27200000股,占总股本5.07% 新投集团持有中泰化学20402302股,占总股本的3.8%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108800000 变动比例:20.27%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否 □ 新疆化工集团下属公司与中泰化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 □ 否 √ |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 是 □ 否 √ 国有股权行政划转豁免事项。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 √ 否 □ |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 □ 否 √ 国有股权行政划转豁免事项。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因涉及国有资产划转,需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之后方可生效。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 是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