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被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2009年06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ST梅雁 公告编号:2009-018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被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8年12月29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梅雁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雁实业公司”)所持206,443,582股股份被司法冻结(详见公司2008年12月31日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2009年5月27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梅雁实业公司所持206,443,582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0.88%,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00,074,868股,限售流通股106,368,714股)于2009年5月27日被解除司法冻结。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