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9年4月9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9年4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公司在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两个月以内实施了分红派息方案。
二、分红派息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75,1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585元人民币现金),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7,384,750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9年6月8日
2、除息日:2009年6月9日
3、红利发放日:2009年6月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截止2009年6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09 年6 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含高管锁定股份)股息由公司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西路16号
联 系 人:杜鑫 王颖苑
电 话:010-82981786
传 真:010-82982834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