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6月1日下午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09年6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上虞市道墟镇公司办公大楼四楼多功能厅。
(三)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阮伟祥先生
(六)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40人,代表公司股份数2332048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2人,代表公司股份数230205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8人,代表公司股份数29994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公司董事长阮伟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同时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继续使用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2009年6月1日起至2009年11月30日。
表决结果为:23222637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9.58%;反对856102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37%;弃权1224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05%。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补选金瑞浩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23171472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9.36%;反对986902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42%;弃权50325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22%。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8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以公司总股本65900万股为基数,由资本公积向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31800万股,届时公司的注册资金将变更为131800万元。为此,需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作如下修订:
1、修改之一:
原《公司章程》原第六条: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900万元。”
现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1800万元。”
2、修改之二:
原《公司章程》原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59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5900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现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18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31800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上述两项的修改需在公司办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之后生效。
表决结果为:23182072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9.41%;反对881302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38%;弃权50285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21%。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吕崇华律师见证。吕崇华律师认为:浙江龙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