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22日,证监会将《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并约定6月5日截止。至此,停发逾8个月的新股发行重启已经箭在弦上。那么,我们期待的细则能否如期出台?细则对中小投资者保护力度又将落实几分?
虽然此次改革细则尚未出台,但监管层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视已经毋庸置疑。这从此次征求意见稿提及的两点措施可以看出,其一:对每一只股票发行,任一股票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所有参与该只股票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股票配售对象均不再参与网上申购。其二: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设立的单一网上申购账户的申购上限原则上不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
“虽然对于某些根本性的规则并无触动使得此次改革低于预期,但是整体来说指导意见已经在原则上有很大的进步。”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律师、证券部主管赵晓红律师表示。“相较之前,至少监管部门将网上和网下申购对象明确分开了,且为了对中小投资者更加公平还规定了网上申购的上限,即千分之一的标准。这就提高了违规成本,并使得违规者面临有可能被严厉处罚的风险。”
确实,对于新规,市场抱以了不少疑虑,针对千分之一的标准,机构投资者可以利用多账户拆分申购,照样对散户的中签率提高无益。而多账户也可能使得将网上、网下对象分开这条规定架空。
“新规的问世确实会营造更加公平和透明的竞争环境,对资本市场进一步市场化和中小投资者的保护也迈出了一大步。但是操作性有待提高。” 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表示。
“细则是否如期出台现在很难判断,但是我认为应该强化监管,并监管到位。为了提高可操作性,监管部门有必要明确并细化违规的惩罚措施,甚至可以对违规机构和个人巨额罚款甚至取消中签资格。”赵晓红建议,“而至于千分之一的上限,也可以按照盘子的大小来区分标准,甚至可以降至万分之一。”
事实上,有些规则的改变不但没有增加违规者的“犯罪成本”,反而可能会增加守法者的守法成本,为了避免这一尴尬重演,赵律师也呼吁监管机构对包括发行人、中介机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加强监管,适度借鉴海外可取经验,规范市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