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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首起以诈骗案立案的非法证券咨询案件日前告破。记者昨日从北京市公安局了解到,5月15日,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重拳出击,打掉了一个冒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名义提供证券咨询、收取高额会员费的欺诈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涉案金额7万余元。
据北京证券监管机构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随着我国股市日渐回暖,非法证券咨询活动日益猖獗,特别是以仿冒合法证券公司名义和以销售股票软件为名的非法证券咨询活动表现得尤为突出。仅从北京地区来看,16家证券公司中已有11家公司遭不法分子仿冒。
冒用“中金公司”名义行骗
2009年4月21日,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接到中金公司报案称,有人冒用该公司名义,以推荐股市内幕消息为由,骗取山东股民张先生6000元人民币。接到报案后,民警向中金公司了解情况后立即驱车前往山东,找到了受害者张先生。
据张先生介绍,今年2月,他接到了一名叫金玉的女子来电,称其是中金公司员工,通过上交所得知他的股票账户亏损,并说最近行情不错,别人都有赚,告诉他要改变思路,最好找一家专业机构帮助赚钱。看到张先生对自己说的话将信将疑,这名叫金玉的女子立刻表示,这几天股票要跌,让张先生把手里的股票抛出去。在金玉来电的随后三天,股市果然出现了下跌。
正当张先生为没有听金玉的劝告而感到后悔时,金玉又打来了电话。接到电话的张先生提出,让金玉再为他介绍几只股票。此时,金玉立刻说要张先生先缴纳会费12000元,并表示目前中金公司投资部正在搞活动。如果与其合作成为会员,公司可以负责推荐股票并保证短期内赢利10%以上,同时还可以提供股市内幕消息。如果觉得贵,可以先交三个月的会费6000元,等股票上涨赚钱后再交6000元。
随后的几天,张先生又多次接到了金玉和自称领导的叫欧阳鸿锦的女子多次来电。在权衡利弊后,张先生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向金玉提供的“中金公司”财务总监董书刚的账号里汇入了6000元。此后,一名叫杨雪的女子通过手机飞信和电话的方式与张先生保持着经常联系。而从“中金公司”推荐的股票上,张先生非但没有获得预期的收益,反而出现了亏损。此时张先生才感觉事情不对劲,经上网查询后找到了中金公司的电话并致电核实,方知自己上当受骗。
接到报案到告破仅用25天
围绕张先生提供的银行账号,民警迅速展开了调查。调查发现,截至4月15日,以董书刚名义在北京市通州区中仓小街储蓄所开立的银行账户,除张先生汇入的6000元人民币外,还陆续有多笔异地汇款存入,金额从1800元到6000元不等。而在这些钱在汇入后,很快就被3位女士从ATM机上取走。
民警调查发现,除工商银行外,建设银行及农业银行均有董书刚开设的银行账户,所有取款操作均在通州区玉带河东路上的几台ATM机处进行。据此,民警断定,这伙人应居住在通州玉带河东路附近。
5月14日10时,在银行调查的民警获悉,董书刚的账户又有外地存款入账。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在得到这一线索后迅速布防,分别安排侦查民警在几台ATM处等着3位女士的出现。14日晚19时,外面下起了小雨。两名年轻女子出现在了工商银行玉带河东路分理处外的穿墙式ATM机前,而这两人正是民警等了十几天的人。取款后,两名女子围着周边商业区兜了很大一圈,才匆匆返回位于通州区东营街4号楼551室。
5月15日10时,民警在通州区东营前街4号楼551室,抓获犯罪嫌疑人高国华(化名金玉,29岁,黑龙江人,大学毕业)、白金辉(化名杨雪,24岁,河北人,大学毕业)两人,起获作案工具小灵通电话三部、电脑两台、银行卡及大量客户信息。而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陈丽华(化名欧阳鸿锦,25岁,内蒙古人,大学毕业)在民警的劝说下于5月17日投案自首。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高国华、陈丽华、白金辉原在同一家证券咨询公司工作。由于对收入不满,遂萌发了辞职单干的念头。在今年2月初,由陈丽华租用在通州区东营前街4号楼551室,并用高国华前男友董书刚的身份证分别开设了三个银行账户。利用在原公司积累的客户资源和股民钟情于内幕消息的心态,以提供股市信息、投资咨询服务、推荐股票指导帮助炒股为名,向股民骗取高额信息费。至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本案涉案金额已达7万余元。
犯罪嫌疑人高国华、陈丽华、白金辉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开展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证券咨询
据了解,针对这类非法证券业务咨询活动猖獗的情况,监管机关已经明确提出将打击非法证券投资咨询,非法委托理财等非法证券业务活动列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并着重提出要加强协调配合。今后公安机关将和证券监管机构、证券公司协同配合,共享案件线索,及时跟进个案,形成完善有效的打非合作体系。
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非法证券咨询诈骗活动具有普遍性,涉及地域多,作案手法隐蔽等特点,决定了打击非法证券咨询活动绝非易事。本案件的成功告破,显示了公安机关打击整治非法证券业务咨询活动的决心和能力。今后,将在深入分析此类案件活动的特点上,积极推动开展打击非法证券咨询专项行动,取得示范效应。
本案显示,很多不法分子为实施诈骗,用与正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市场专业机构相近似的名称蒙骗投资者,也有不少像本案嫌疑人那样直接假冒正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名称的。这些非法证券经营机构在欺骗不知情投资者的同时,也严重损害了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正规机构的声誉和形象。
从公安机关收集到的情况看,多数证券公司、基金公司都有被假冒的情况出现,但向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案的却寥寥无几。究其原因,部分公司担心没有真凭实据,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不会立案。另一方面,部分公司主观上对此不够重视,认为监管打击非法证券活动是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事,与己无关。但非法证券业务咨询不仅影响公司声誉,使公司的正常业务大受损害。更严重的是,部分被骗的股民有可能把矛头指向正规公司,无形中增加了社会不安定事端发生的可能性。在此,公安机关提醒证券经营机构,如接到非法证券活动的线索,要积极向证券监管机构和公安机关报告,并提示受害人及时报案。
同时,公安机关提醒广大投资者,应摒弃“一夜暴富”的不健康投资心态,树立投资风险理念,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一旦受骗,要积极与证券监管机关和公安机关联系报案,保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