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6月2日在南京市龙蟠路9号兴隆大厦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兴汉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509,784,880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3人,代表股份15,399,785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合计共69人,代表股份525,184,66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0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公司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将南京B5地块投资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南京上城风景二期投资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0.8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截至2009年5月27日。现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公司拟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继续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
赞成票525,003,915股;反对票152,650股;弃权票28,10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99.97%。
本次会议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居建平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