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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6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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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15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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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15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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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
    旗下基金场外代销机构的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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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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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09年06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09-16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分两次实施,本次权益分派为第一次。

    2、公司《追加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详见2009年6月1日的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追加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时间另行公告。

    一、通过分红派息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9年4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09年4月1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本次200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81,193,13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2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1.8元),共派现116,238,627.00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9年6月8日

    2、除息日:2009年6月9日

    3、红利发放日:2009年6月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9年6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09年6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997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8*****106吉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08*****992长春长泰热力经营有限公司
    408*****962长春房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08*****955吉林省交通投资开发公司

    六、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东北证券大厦1305室

    2、咨询联系人: 于雷、刘洋

    3、咨询电话: 0431-85096806

    4、传真: 0431-85096816

    七、备查文件

    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