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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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9年6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09年5月2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收到8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上海纳铁福传动系统销售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公司将与吉凯恩传动系统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凯恩公司”),在中国上海投资设立上海纳铁福传动系统销售有限公司(名称将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定为准,以下简称“纳铁福销售公司”)。
本次投资设立的纳铁福销售公司总投资为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以现金出资510万元,拥有51%的股份;吉凯恩公司以现金出资490万元,拥有49%的股份。
其业务范围为万向节、传动轴等传动系列产品及其相关原材料、零部件的国内外销售,并提供售后产品销售和服务。
注册地址为上海浦东康沈路898号,合资年限为30年。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度公司为下属企业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2009年度将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3.8亿元(含13.8亿元)的限额内,为下属企业(包括控股企业、共同控制企业和参股企业及其所投资的企业)提供委托贷款,贷款用途为满足公司下属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流动性需要或新增生产性项目投资。
公司不得为非本公司投资的,或非本公司的下属企业所投资的其他公司、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委托贷款。
本议案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内批准并签署包括委托贷款协议在内的相关协议并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