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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工商局“调查”基金产品宣传
    2009年06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安仲文
      史丽资料图
    称基金公司在当地的宣传材料“涉嫌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本报记者 安仲文

      

      去年基金公司频遭地方工商局开罚单的一幕或在今年继续上演。记者获悉,某县级工商局最近再次针对基金公司展开材料虚假宣传的调查,一些基金公司因收到工商局的通知书感到“困惑”。

      根据国内某基金公司人士昨日披露的材料,湖北省某县工商局已向公司发出《查询通知书》,通知书称基金公司在当地的宣传材料“涉嫌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要求基金公司在收到通知书七日内派人去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协助调查并提供佐证宣传材料真实性的法定证明,否则县工商局将依法予以查处。

      对于工商局所说的依法查处,深圳一位基金公司人士昨日表示,其后果就是基金公司的营销活动在该地区可能被叫停。“基金公司收到县工商局通知书的事件并不在少数,去年就有多家基金公司收到湖南某县工商局的‘告知单’。”这位人士对记者称。

      去年初,证监会在其网站发布公告,宣布已正式取消“证券投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行政许可项目,但这并不意味着放松对基金宣传材料的监管,即便材料审批制度取消,但相关材料仍需要到监管部门报备,而去年出台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监管事项的补充规定》,对于基金宣传也做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上述事实实际表明了处于宣传中的基金营销材料已得到监管部门的认可,一些基金公司因此对收到地方工商局“通知书”感到无奈和不解。“我们认为相关推介材料符合法规,并无涉嫌虚假宣传。”一位收到“通知书”的基金公司人士昨日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此前公司也收到过其他一些县工商局的通知书,但基金公司对此都未予理会。不过对于此次收到湖北省某县工商局的“查询通知书”,该基金公司未透露相应的解决办法。

      对于湖北省某县工商局最近给基金公司发出“通知书”,国内一家老十家基金公司人士表示对该工商局“印象深刻”,其所工作过的基金公司也曾收到该工商局的通知书。

      基金公司担心,基金推介材料均为统一制作的,如果承认材料有虚假成分,并交出罚款,那么这可能会引起其他地区工商局的连锁反应,市场人士也认为,尽管地方工商局对基金公司宣传的调查无可厚非,也有利于基金公司在推介材料上的合规,但诸如一些地方县工商局等“监管者”的不断涌出,也凸显了基金公司的无奈,对基金宣传材料的监管还应置于一个公正透明的环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