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士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招商公告
2009年06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高士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现拟将对债务人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对外转让。该笔债权已获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2007)民四终字第3号】确认如下: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偿付本金19300万元及利息37,997,262.13元。黑龙江高级人民法院已查封相关资产并准备进入评估程序。
本公告及其所陈述的内容并不构成高士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对与上述债权相关的任何权利和权益或者转让上述债权的确认、保证和承诺。高士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将向有诚意受让上述债权的各界人士提供更加详尽的资料以便其作出适当的商业决策。
联系人:王默 13810515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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