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要求加强投保提示工作
2009年06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卢晓平)
昨日,保监会发布了《关于推进投保提示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这是监管部门从强化保险公司销售行为管理入手,进一步深入推进投保人风险提示和教育工作的又一重大举措;也是按照新保险法相关要求的不断完善,提升服务重量的措施。
《通知》要求,各寿险公司、健康险公司应高度重视投保提示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力度和管控力度,将各分支机构执行投保提示制度情况纳入公司内部稽核检查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工作的范围,并且做好内部各部门及所属代理机构的协调沟通工作,确保投保提示制度执行顺畅,效果良好。从今年10月1日起,全国246.87万保险营销员,9.57万家银行代理渠道,在销售一年期以上的产品,包括分红、投连、万能等新兴产品和健康等保障产品,投保人都要亲自先签投保提示书,然后再签保单。
据悉,人身保险投保提示工作要求对于展业要求非常全面。如,销售人员不得通过承诺给予保险费回扣或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诱导客户购买保险或替换以前购买的保险;在客户明确拒绝投保的情况下,销售人员不得继续向客户推销,干扰客户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卢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