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年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议案被否决或被修改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的召集、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09年6月3日下午2:00。
3、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5号海洋石油大厦504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蒋小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5人,代表3,087,875,4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9%。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人,代表股份2,505,325,761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3%;H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582,549,692股,占公司H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议案审议情况
说明:依据《公司章程》第七十五条第四款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应当就需要投票表决的每一事项明确表示赞成或者反对;若该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投弃权票或放弃投票,公司在计算该表决结果时,其所投的票数将不计入表决结果内”,本公司在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中,对于投弃权票或放弃投票的,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本次股东大会对下列议案进行了审议并逐项表决,投票表决情况如下表:
普通决议案 | 投票数 | 赞成 | 反对 | 赞成数占出席总数的比例 |
1、 审议批准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核数师报告; | 3,076,455,831 | A股:2,505,325,761 H股:571,130,070 | A股:0 H股:0 | 100% |
2、 审议批准二零零八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股息分配方案; | 3,083,977,453 | A股:2,505,267,161 H股:577,942,192 | A股:58,600 H股:709,500 | 99.98% | |
3、 审议批准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董事会报告; | 3,083,935,453 | A股:2,505,325,761 H股:578,609,692, | A股:0 H股:0 | 100% | |
4、 审议批准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监事会报告; | 3,083,935,453 | A股:2,505,325,791 H股:578,609,692 | A股:0 H股:0 | 100% | |
5、 审议批准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二零零九年度境内及境外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 3,083,977,453 | A股:2,505,325,761 H股:541,850,192 | A股:0 H股:36,801,500 | 98.81% | |
6、 选举董事会部分董事; | |||||
序号 | 姓名 | 投票数 | 赞成 | 反对 | 赞成数占出席总数的比例 |
1 | 傅成玉 | 3,083,977,453 | A股:2,505,325,761 H股:575,643,081 | A股:0 H股:3,008,611 | 99.90% |
2 | 刘健 | 3,083,977,453 | A股:2,505,325,761 H股:576,243,081 | A股:0 H股:2,408,611 | 99.92% |
3 | 李勇 | 3,083,977,453 | A股:2,505,325,761 H股:576,243,081 | A股:0 H股:2,408,611 | 99.92% |
以下一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
1 | 徐耀华 | 3,083,977,453 | A股:2,505,325,761 H股:559,161,192 | A股:0 H股:19,490,500 | 99.37% | ||||
7、 选举监事会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 |||||||||
序号 | 姓名 | 投票数 | 赞成 | 反对 | 赞成数占出席总数的比例 | ||||
1 | 朱烈斌 | 3,083,417,453 | A股:2,505,325,761 H股:557,153,692 | A股:0 H股:20,938,000 | 99.32% | ||||
2 | 王志乐 | 3,077,633,453 | A股:2,505,325,761 H股:552,513,692 | A股:0 H股:19,794,000 | 99.36% | ||||
8、 批准本公司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向符合如下所列条件的股东发送或提供公司通讯,并授权本公司任何一位董事代表本公司签署彼等认为必需或恰当并符合本公司利益的所有文件及/或作出一切事宜及行动,藉以使本公司建议通过本公司网站与H股持有人通讯事宜生效。 | |||||||||
本公司已个别向 H 股持有人作出查询,请其同意本公司可透过其网站,向其发送或提供公司通讯;及 本公司在其发出要求当日起计28 日期间内并没有收到H股持有人的任何反对。就本决议案而言,「公司通讯」是指本公司发出或将予发出以供其证券持有人参照或采取行动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a ) 董事会报告、年度报告、年度账目连同核数师报告以及财务报告摘要;( b ) 中期报告及中期报告摘要;(c) 会议通告;(d) 上市文件;(e)通函;及 (f) 委托代理人表格。 | 3,085,117,453 | A股:2,505,313,661 H股:579,503,692 | A股:12,100 H股:288,000 | 99.99% |
特别决议案 | 投票数 | 赞成 | 反对 | 赞成数占出席总数的比例 |
1、 授权董事会可在相关期间增发不超过已发行的H股总股20%的H股,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3,087,875,453 | A股:2,505,226,861 H股:204,438,711 | A股:98,900 H股:378,110,981 | 87.75% |
2、 审议批准《关于修订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85,117,453 | A股:2,505,325,761 H股:579,469,692 | A股:0 H股:322,000 | 99.99% |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的法律顾问指派游有仙律师和甘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根据律师的见证意见,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在实质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 本公司《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年会决议》;
2.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年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