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9年5月20日召开的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09年5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 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90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6月9日,除息日为2009年6月10日。
三、 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09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09年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729 | 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 | 08*****730 | 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 | 00*****706 | 耿建明 |
4 | 00*****661 | 邹家立 |
5 | 01*****348 | 耿建富 |
6 | 01*****624 | 曹西峰 |
7 | 01*****749 | 谢金永 |
8 | 00*****642 | 赵亚新 |
9 | 01*****830 | 刘山 |
五、股东承诺减持价格的除息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股东邹家立、曹西峰、谢金永、赵亚新、刘山等人分别于2008年8月1日所作的追加承诺(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8月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本次分红派息完成后,上述股东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990万股、488.40万股、422.40万股、356.40万股、356.40万股的减持价格除息后调整为14.90元/股。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2、咨询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新开路239号荣盛地产大厦;
3、咨询联系人:陈金海、李冰;
4、咨询电话:0316-5909688;
5、传真电话:0316-5908567。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