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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6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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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2009年06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666        股票简称:西南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09-018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与瑞士豪夫迈-罗须控股公司关于“散利痛”、“散列通”商标争议纠纷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05 )一中行初字第627 号关于维持第1456508号“散利痛”注册商标以及(2005 )一中行初字第677号关于撤销第631613号“散列通”注册商标的一审判决。

      公司因不服上述两判决于2006 年1 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请上诉,2006 年12 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2006 )高行终字第248 号、(2006 )高行终字第253 号判决,维持了“散利痛”商标,撤销了“散列通”商标。公司不服该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2008 年5 月28 日,最高人民法院向公司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2007)行监字第111-1 号、(2007)行监字第112-1 号),接受公司的再审申请。

      2009年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具行政判决书((2009) 行提字第1 号)根据“散列通”事项判决如下:1、撤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6)高行终字第253号行政判决;2、撤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5)一中行初字第677号行政判决;3、维持被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审评委员会商评字(2005)第0675号裁定。本案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各1000元,共计2000元,由被申请人拜耳消费者护理有限公司承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 九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