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不到位 *ST深泰再遭监管部门处罚
2009年06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阮晓琴
*ST深泰及部分高管,因关联方资金占用、重大担保诉讼事项未披露或未及时披露等原因,被深圳证监局通报批评。这是监管部门两年内第二次处罚*ST深泰。
因为*ST深泰存在担保决策程序不规范、担保诉讼事项披露不及时、关联方占资等诸多问题缺陷,2009年1月16日,深圳证监局向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现在来看,整改并不到位。今天,*ST深泰公告,公司于昨日收到了深圳证监局的《关于对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有关人员予以批评的决定》。
决定称,2008年8月开始,深圳证监局对*ST深泰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2008年年报审计监管期间进行了回访检查。通过检查发现:2005年至2008年,公司时任董事长王迎控制的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泰弘科技有限公司等多次占用公司资金。截至目前,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收回被占用资金。
另外,2005年以来,公司下属企业多起担保事项未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也未及时披露,直到深圳证监局检查发现后,公司才对外披露。而且,2005年以来,公司发生大量诉讼事项,其中有多起诉讼事项或诉讼进展情况的披露存在延迟情况,直到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后,才对外披露。
深圳证监局认为,公司时任董事长王迎、董事会秘书张小立、总会计师梁侠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决定对上述人员予以批评,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这是监管部门两年内第二次处罚*ST深泰。2007年8月30日,中国证监会查明,*ST深泰200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存货、虚增预付账款,且未披露违规占用资金等问题。中国证监会对*ST深泰违规信息披露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对包括肖水龙、王迎、丁力业等在内公司主管人员和董事开出了3至5万元的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