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集股权受让方已渐渐成为地方国资脱手上市公司股权的主要渠道。近期,不断有上市公司披露,作为实际控制人的地方国资已同意公司控股股东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
渝开发昨天披露,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有的1.14亿股待“嫁”。据其公告,6月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通知,称经实际控制人重庆市国资委批准,重庆城投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不超过1.14亿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7.98%)。若上述股权全部转让,重庆城投仍将持有公司4.0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84%,仍为控股股东。
此前的5月份,已有三家上市公司大股东公开征集过股权受让方,三家公司分别是高淳陶瓷、佛塑股份和华阳科技。和渝开发一样,几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地方国资委,分别是江苏省高淳县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广东佛山市国资委和山东宁阳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所不同的是,这三家公司大股东转让的都是控股权,让位意图明显。高淳陶瓷大股东转让股权2298.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33%股份;佛塑股份大股东拟转让公司国有股127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8%;华阳科技大股东拟转让所持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共计5827.23万股,占华阳科技总股本的38.31%。
记者发现,对于股权受让方,各单位都制定了较为严格的条件。以华阳科技为例,华阳集团为竞买者开出了10大要求,不仅要求该公司具有收购及重组华阳科技的实力,而且要能保持华阳科技的主营业务稳定发展、注册地址不变、保持华阳科技人员稳定并继续履行华阳集团的股改承诺。对于华阳科技股份可能遭转手套利这一情况,华阳集团也作出规定加以杜绝,华阳集团特地强调竞买人在至少12个月内不向第三方转移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此外,华阳集团还表示在意向受让方符合以上条件的情况下,华阳集团最终将确定不超过两个受让人。
高淳陶瓷大股东高淳国资也不含糊,向受让方提出了9项条件,其中包括:对方应为国有独资企业,具备收购及重组上市公司的实力,拥有优质资源或资产,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将优质资源或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在高淳县进行投资,制定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且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计划等。
佛塑股份大股东则要求意向受让方拥有优质资源或资产,并有将之注入佛塑股份的计划,注册资本不低于15亿元,2008年底总资产不低于10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20亿元。
业内人士认为,地方国资通过这种类似于娱乐比赛中“海选”的方式对股权受让方进行挑选,表明其希望有更多的可选空间,这样有利于上市公司今后的运作。而从各地国资制定的受让条件也不难看出,地方国资希望上市公司在保留现有业务的基础上,注入优质资产,以此获得新生或更上一层楼,而不希望受让方仅仅是财务投资或者仅仅为了转手获利。所以,通过这种方式,能够有较多机会接触到有实力的接手者,从而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