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城水业自来水供销转为关联交易
2009年06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应尤佳
⊙本报记者 应尤佳
洪城水业今日表示,公司昨日接到实际控制人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抄告单》。根据南昌市国资委《关于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整体产权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的整体产权已划至控股集团。
公司表示,经过此次股权划转后,上市公司与供水公司之间签署的《自来水供销合同》由非关联交易转变为关联交易。洪城水业披露,由于公司在改制上市时是采取“厂网分开”的改制模式,无供水管网资源,因自来水生产销售的需要,公司于2002年7月30日与供水公司签订了有效期为10年的《自来水供销合同》,自2002年8月1日至2012年7月31日,该合同内容合法有效,双方也已切实履行。因此供水公司是公司在自来水销售的唯一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