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套设备出口信贷资金落实过半
2009年06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李丹丹
⊙本报记者 李丹丹
知情人士对记者透露,通过商务部上报国务院,国务院指示进出口银行对成套设备提供出口买方信贷支持,目前成套设备出口信贷资金落实已经达到半数。
根据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的数据,截至3月26日有620多亿美元的成套设备出口已经签订了合同,但是进口方的资金没有着落。
5月底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稳外需的六项措施,其中指出2009年安排优惠出口买方信贷规模100亿美元。该人士对记者表示,此前,进出口银行已经落实了200多亿美元的出口信贷,这样算来,成套设备出口信贷资金已经落实过半。而其中,如能源等大项目的资金都已经落实到位。
优惠出口买方信贷是指为推动与重点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采用出口买方信贷形式对外提供的具备一定优惠条件,由中国进出口银行承办的特定贷款。
进出口银行相关人士介绍,这里的优惠并不能单纯理解为利率低,“利率也不会太低,之所以称之为优惠是指比较风险成本来说不高。”据悉,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出口信贷均为5-8年的中长期贷款,风险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