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将再获50亿开发建设专项补助
2009年06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记者4日从财政部在天津召开的承办提案建议协商会上了解到,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在津全国政协委员和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提案议案被列为财政部承办的重点提案议案,天津滨海新区将再获50亿元开发建设专项补助。
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是国家为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而专门拨付的,从2005年起5年内,中央财政每年给予天津市10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滨海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建设和科技创新。4年多来,天津市充分发挥中央专项资金的引领作用,通过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抵押担保和补贴补助等多种形式,引导和建立各类投融资平台,努力放大资金使用效应,带动了500多亿元的投入。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54名在津全国政协委员和在津全国人大代表杨福刚分别提交了关于继续给予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的提案和建议。他们提出,当前滨海新区建设任务繁重,建议国家进一步加大对滨海新区开发建设的支持力度,将开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年限从2010年开始再延长5年,并适当提高补助资金数额,由每年10亿元增加到20亿元。
据财政部有关人士在承办协商会上透露,这项提案和建议被列入今年财政部承办的重点提案建议,经国务院批复,中央财政对滨海新区的开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年限将从2010年开始再延长5年,每年为10亿元。
财政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廖晓军说,加快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是实施国家总体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部将积极支持滨海新区开发建设,充分发挥滨海新区对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带动、辐射和示范作用。
据了解,为全面提升载体和环境保障功能,天津市制定了滨海新区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规划,从2008年-2010年投资3240亿元用于滨海新区的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