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邵刚
有望于下周初正式颁布实施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得到了个人投资者的深度参与。而随着今日《指导意见》征求意见期的结束,有关IPO重启的一些悬念也逐渐明朗起来。
散户深度参与征求意见
据悉,《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得到了较为一致的积极评价,而与以往重大政策措施征求意见有所区别的是,散户投资者较为深入地参与了征求意见的过程。一方面,截至目前收到的千余份相关建议和意见中,个人投资者所提的建议、意见占比较高;另一方面,有关部门也在上海、深圳等地组织了相关座谈会,直接与个人投资者见面,征询其对《指导意见》的看法。据悉,有几十名个人投资者参加了相关会议,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此外,在收集到的券商反馈意见中,券商总体上表达了对《指导意见》的支持态度。在近70家具有承销业务资格的券商中,大多数券商均积极回应《指导意见》提出的发行改革思路和具体改革措施。另有少数券商针对具体细节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据分析,这些意见的提出,总体上系因发行制度改革坚持市场化方向,增大了主承销商的工作强度和难度,对投行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料从已过会企业中选择
本报从券商处了解到,截至目前,共有33家拟上市公司已经通过了发审委的审核。新股发行重启的首家(批)很可能将从这些公司中产生。
“这33家拟上市公司全部是在去年通过发审委审核的,至今仍未拿到批文。”某大型券商投行部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相关办法的规定,只要过会公司在年报、半年报等时间节点补交其相应材料,即仍将保有发行资格。对于待发企业,今年年初,有关人士强调,在IPO暂停过程中,监管部门对待发企业采取了折中政策,即继续召开反馈会,而考虑到不断补交定期报告可能形成负担,因此将等到恢复发行预期比较明确时,再要求待发企业补交经财务审计的定期报告。(下转封二)
新股定价迈向市场化 “打新股”并非稳赚不赔详见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