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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关联方款项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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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收关联方款项进展的公告
    2009年06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名称:S*ST 天海 *ST 天海B     股票代码:600751 900938     编号:临2009-025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关联方款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日前收到控股股东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对扬州育洋海运有限公司应付款项的确认函》。具体内容如下:“经与你司核对,截止2008年12月31日,扬州育洋海运有限公司对你司的应付款项折合人民币共计7,955,971.11元。鉴于扬州育洋海运有限公司目前为我司子公司,经协商,我司同意代扬州育洋海运有限公司偿付上述款项。该款项支付方式为抵减你司对我司的其他应付款。”

    本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上述《确认函》对相关应收、应付款项的抵减方式,并要求财务部门依据关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账务处理手续。

    以上特此公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6月5日

    股票名称:S*ST天海 *ST 天海B 股票代码:600751 900938    编号:临2009-026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3年12月2日,本公司自有船舶“天利”轮在青岛港外水域与麦特森航运公司船舶发生碰撞。公司于2003年12月22日就“天利轮”被撞一案向青岛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诉麦特森航运公司承担“天利轮”被撞的修理费用。2005年4月30日,关于公司与麦特森航运公司船舶碰撞纠纷一案,经青岛海事法院判决,公司承担此次船舶碰撞事故责任的45%,麦特森航运公司承担此次船舶碰撞事故责任的55%。日前此案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判决结果为维持青岛海事法院判决。扣除本公司应承担的部分外,由麦特森航运公司赔偿本公司损失(包括修船费、抢险装卸费、集装箱救助报酬、SCOPIC酬金和仲裁费、集装箱租金损失及全损赔付费等本金以及利息),预计总额约为等值人民币500万元左右。本公司已经安排有关人员,尽快执行相关索赔工作。

    以上特此公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6月5日

    股票名称:S*ST 天海 *ST 天海B     股票代码:600751 900938     编号:临2009-027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4月15日和2009年5月8日,我公司披露了关于应收天津市天海集团有限公司6.62亿元账款进展情况及诉讼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于日前收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签发的《传票》,主要内容为将开庭时间改为2009 年6月22日。

    以上特此公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S*ST天海 *ST天海B    公告编号:临2009-028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于日常关联交易如果定价依据、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等主要交易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可以仅在定期报告中对该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做出说明,并预计下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额。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2009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做出以下预测。

    200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2009年预计发生额2008年发生额
    代理垫付成本大新华物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同一母公司控制企业60,000,000.004,153,018.76
    代理收取运费大新华物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同一母公司控制企业100,000,000.008,754,433.84
    支付船舶租金长江租赁有限公司母公司之关联公司3,500,000.004,720,000.00
    合计  163,500,000.00 17,627,452.60

    二、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 大新华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南汇区康桥工业区沪南路2502号

    法人代表:贾鸿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

    经营范围:国际海上、公路、航空货物运输代理等

    2、公司名称:长江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

    法人代表:刘小勇

    公司注册资本:16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

    经营范围:交通运输工具等器具设备的租赁等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基础

    1、定价政策:遵循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

    2、定价基础:按市场价作为定价基础。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公允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仍按现有协议内容执行,定价依据、成交价格、付款方式等主要交易条件没有发生变化。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和降低成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为了维护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针对上述各项持续性的关联方交易,公司与关联方都签订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随着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上述关联交易还将持续发生,并得到进一步保障。

    五、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我们对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事前审阅,未发现存在违反规定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考虑到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所有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因此同意将公司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以便审核批准相关事项。

    2、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以上特此公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6月5日

    股票名称:S*ST 天海 *ST 天海B 股票代码:600751 900938 编号:临2009-029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

    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六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09年6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李维艰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全部十名董事参加会议并行使了表决权,表决结果为十名董事对所有议案全部同意。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内容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管人员聘免事宜

    经审议决定,聘任郭健担任本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职务,免去高斌华本公司财务总监职务。郭健简历附后。

    二、关于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议审议本议案时,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时经过4名独立董事审议后,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后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有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经过研究,决定提议召开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2009年6月30日10:00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参加人员:2009年6月15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A股股东、B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A股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6月15日,B股股东的最后交易日为2009年6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6月18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4、登记办法: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于2009年6月19日下午17:00前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办理登记手续,亦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联系电话:022-23281780                     传真:022-23286115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7号            邮编:300204

    5、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本公司2009年4月28日公告)

    (2)2008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本公司2009年4月28日董事会决议公告)

    (3)2008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本公司2009年4月28日董事会决议公告)

    (4)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本公司2009年4月28日董事会决议公告)

    (5)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本公司2009年4月28日董事会决议公告)

    (6)聘请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议案(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本公司2009年4月28日董事会决议公告)

    (7)关于公司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本公司2009年4月28日董事会决议公告)

    (8)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参阅本公司临时公告)

    本议案需要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9)高斌华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议案

    (10)选举郭健担任本公司董事议案

    以上特此公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5日

    附件1

    郭健 男 54岁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工业企业管理专业毕业 大学本科学历 1972年至1992年间任交通部西安筑路机械厂干部,1992年至2002年7月在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2年7月至2004年8月在山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4年8月至2008年6月在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8年6月至今任大新华快运航空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5月至今任大新华快运航空有限公司副总裁。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参加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股票名称:S*ST 天海 *ST 天海B     股票代码:600751 900938     编号:临2009-030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本公司收到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津地税流[2009]7号《关于解决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历年欠缴营业税问题的报告》,主要内容为:“天海股份2003年-2008年应缴营业税5955万元,已缴3160万元,欠缴2795万元。经研究意见为:对天海股份2003年-2008年欠缴营业税给予先征后返政策,从2009年起,公司须按规定缴税。”

    本公司将按照上述报告要求,同时结合天津市地税局最终批复意见,尽快安排实施相关工作。

    以上特此公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