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大股东进行短线交易股份的公告
2009年06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000683 股票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09—037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大股东进行短线交易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第三大股东—鄂尔多斯市伊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伊化实业”)于2009年5月25日,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888,21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0.17%,2009年5月26日,减持3,9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0.77%。在5月25日,减持本公司股票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买入公司股份50,000股,伊化实业该项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短线交易收益将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
本公司将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股东单位关于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有关规定的培训,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