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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暨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6月5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发展改革委关于2008年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2009年工作安排以及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国务院总理、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组长温家宝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十一五”前三年,经过全国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节能减排取得重要进展。全国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0.1%,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累计分别下降8.95%和6.61%。今年一季度,全国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2.89%,降幅提高0.27个百分点。
会议强调,虽然节能减排取得重要进展,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相当艰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全面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大工作力度,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一)严控“两高”行业盲目扩张。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项目管理规定,强化用地审查、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从严控制“两高”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继续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2009年,“上大压小”关停小火电机组1500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铁产能1000万吨、炼钢产能600万吨、水泥产能5000万吨。完善淘汰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二)突出抓好重点工程和重点领域。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投入力度,引导社会投资。2009年,形成工程节能能力7500万吨标准煤,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1000万立方米,新增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设施5000万千瓦以上。继续推进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形成20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完善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6000万平方米。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循环经济技术开发、示范推广、能力建设。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继续推动“限塑”、秸秆综合利用,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四)加快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空调、冰箱等10大类产品;支持在北京、上海、重庆等13个城市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试点,推广节能灯1.2亿只。(五)深化改革,完善政策。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修订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进一步扩大用于节能减排的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制定发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条例。修订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能效标识管理办法,继续组织制订、修订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和产品强制性能效标准。(六)加强节能减排监管,强化目标责任制。将省级政府2008年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落实奖惩措施,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强化政府的主导责任。(七)加强能力建设。加快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加强人才培养,强化科技支撑。(八)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切实加强双边、区域和多边在节能、新能源和低碳技术研发等方面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