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决策依据
(a)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b)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及其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c)货币政策的变化;
(d)利率走势与通货膨胀预期;
(e)地区及行业发展状况;
(f)上市公司价值发现;
(g)国内及国际著名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
(2)决策程序
本基金的投资主要参照以下流程进行运作,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资本增值:
(a)行业研究员通过自身研究以及借助外部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形成宏观、策略方面的研究报告,为基金资产配置提供决策支持。
(b)投资决策委员会依照基金经理提供的投资组合建议书审定投资原则与方向,即确定股票、 债券和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
(c)金融工程研究员借助公司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综合评估系统》定期或不定期的提交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综合评估的数量化分析报告,同时借助公司的《股票成长性评估系统》定期提交有关股票成长性的数量化分析报告,作为决策支持。
(d)行业研究员通过个股的财务评级、所处行业的定位分析、市场和经济环境分析等途径,对上市公司成长性和盈利性以及投资价值的各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自下而上地筛选出具有相对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良好成长性的优质上市公司,并以此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的备选股票。
(e)本基金的行业配置以行业景气预测为基础,结合对产业政策、行业相关特征指标和财务指标的分析,对行业进行综合评价,行业研究小组将定期提交行业景气预测报告和行业配置建议。
(f)基金经理及助理依据行业研究小组的投资建议报告,再结合自己对市场时机的判断,确定行业配置比例以及个股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再通过Barra Aegis风险管理系统的优化分析以及基金经理小组的判断对组合作进一步的调整优化。
(g)固定收益部与基金经理在充分考虑基金投资的安全性和基金资产的高流动性的前提下,构建债券组合。
(h)交易室按有关交易规则执行交易指令,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基金经理。
(i)金融工程研究员负责对基金持仓的品种进行风险监控、风险预警以及投资业绩评估。
(j)金融工程研究员绩效评估研究员定期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基金经理提供基金业绩评估报告,基金经理对于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人员认为具有较大风险的投资品种拟定改进方案,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整投资组合。
(k)监察稽核部对投资流程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5%
在合理的市场化利率基准推出等客观情况的影响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确定变更业绩比较基准,此项变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及时公告。本公司于2008年12月31日公布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修改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中“业绩比较基准”定义的公告》,自2009年1月1日起,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修改为上述基准。
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该指数市场代表性强,指数编制方法透明、样本股票调整规则清晰,并可作为今后金融工具创新和发展的重要参照指数,因此本基金选择沪深300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指数具有以下特征。其一,债券的信用类别覆盖更加全面,该指数的样本券除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以外,还包括央行票据和短期融资券。其二,债券的期限构成更加宽泛,该指数的样本券对剩余期限的要求由“1年以上”调整为“1月以上”。该指数的久期较全债指数有较大幅度下降,同时样本构成也更加匹配投资者的资产组合。因此,中证综合债指数比较适用于做基金债券资产的业绩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型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具有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投资品种。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已于2009年4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截至2009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1、截至2009年3月31日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截至2009年3月31日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截至2009年3月31日按市值占基金资部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
4、截至2009年3月31日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截至2009年3月31日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股票。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
(4)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也没有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7、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持有权证。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
■
注1: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25%,自2009年1月1日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修改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 +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5%。
注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7年4月25日生效。
注3: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09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集中申购费
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内可以多次申购基金份额,但申购资金一旦交付,撤销申请不予接受。本基金份额的发售面值为人民币一元。投资者申购采用全额缴款的申购方式。
投资者申购需缴纳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场外集中申购的适用费率如下:
■
计算公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申购资金集中申购期间的利息,在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其中利息计算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对于办理场外集中申购的投资者,申购份数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或收益归入基金资产。
2、日常申购费
本基金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本基金申购费用在申购时交纳,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计算公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的申购份额由申购金额扣除申购费用后除以申购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对于办理场内申购的投资者,申购份数的计算采用截尾法保留至整数位,剩余部分对应的资金将返回至投资者资金帐户。对于办理场外申购的投资者,申购份数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或收益归入基金财产。
3、转换费
本基金已于2007年7月18日开通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率及转换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 7月13日刊登的《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4、日常赎回费
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逐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值0.5%。
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数×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由赎回份额乘以赎回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扣除赎回费用后确定。赎回金额计量单位为人民币元,赎回金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赎回费用由赎回申请人承担,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六)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08年12月5日公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根据2008年12月5日《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变更的公告》,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请高阳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上述变更事项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335号文核准。据此相应调整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二)、主要人员情况”中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的相关内容。
2、根据2008年12月18日《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变更的公告》,因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到期,按照《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董事会会议选举,一致同意由何如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孙枫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长。上述变更事项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408号文核准。据此相应调整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二)主要人员情况”中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的相关内容。
3、本报告期内,公司调整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据此相应调整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二)、主要人员情况”中“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的相关内容。
4、因工作需要,本报告期内,公司调整了本基金基金经理。据此相应调整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二)、主要人员情况”中“4、本基金基金经理”的相关内容。
5、根据基金管理人2009年3月5日《鹏华关于上海分公司工商登记信息变更的公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变更为“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801B室”,据此相应调整了“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相关内容。
6、因本基金基金经理杨靖先生经履行法定程序,于2009年4月3日正式担任鹏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据此,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二)、主要人员情况”中“4、本基金基金经理”部分新增了上述相关内容。
7、“四、基金托管人”部分“(一)、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已根据托管人提供的相关内容,更新至2009年3月31日。
8、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刊登的增加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一章,增加了光大银行、宁波银行、江海证券、华西证券、红塔证券五家机构为本基金代销机构。
9、根据本公司2008年12月31日公布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修改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中“业绩比较基准”定义的公告》,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改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5%,相应修改“十一、基金的投资”第四项“业绩比较基准”的相关内容,同时在“十二、基金的业绩”中注释说明。
10、在“十二、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相关内容,数据截止日期为2009年3月31日。
11、更新了“十三、基金的业绩”的相关内容,数据截止日期为2009年3月31日。
12、更新了“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为自2008年10月25日至2009年4月24日期间的信息披露情况,包括公告事项、信息披露的媒体与披露时间。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6月6日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5,504,748,945.05 | 71.29 |
其中:股票 | 5,504,748,945.05 | 71.29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872,778,569.07 | 11.30 |
其中:债券 | 872,778,569.07 | 11.30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322,300,536.85 | 17.12 |
6 | 其他资产 | 22,005,480.78 | 0.28 |
7 | 合计 | 7,721,833,531.75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掘业 | 409,739,536.80 | 5.33 |
C | 制造业 | 1,006,613,711.11 | 13.10 |
C0 | 食品、饮料 | 80,318,000.00 | 1.05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 | - |
C2 | 木材、家具 | - | - |
C3 | 造纸、印刷 | 81,269,783.75 | 1.06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22,350,000.00 | 0.29 |
C5 | 电子 | 567,060.00 | 0.01 |
C6 | 金属、非金属 | 42,420,000.00 | 0.55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364,845,521.26 | 4.75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414,843,346.10 | 5.40 |
C99 | 其他制造业 | - | -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582,080,215.66 | 7.57 |
E | 建筑业 | 77,046,671.04 | 1.00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388,608,718.02 | 5.06 |
G | 信息技术业 | 166,491,209.20 | 2.17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219,005,649.00 | 2.85 |
I | 金融、保险业 | 1,476,366,132.33 | 19.21 |
J | 房地产业 | 860,775,863.00 | 11.20 |
K | 社会服务业 | 318,021,238.89 | 4.14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 - |
M | 综合类 | - | - |
合计 | 5,504,748,945.05 | 71.63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036 | 招商银行 | 25,017,594 | 398,530,272.42 | 5.19 |
2 | 000024 | 招商地产 | 15,000,000 | 335,550,000.00 | 4.37 |
3 | 000001 | 深发展A | 20,009,737 | 318,955,207.78 | 4.15 |
4 | 000002 | 万 科A | 28,009,952 | 231,922,402.56 | 3.02 |
5 | 600048 | 保利地产 | 10,409,534 | 229,113,843.34 | 2.98 |
6 | 000069 | 华侨城A | 16,352,443 | 215,525,198.74 | 2.80 |
7 | 600812 | 华北制药 | 21,000,000 | 202,230,000.00 | 2.63 |
8 | 601088 | 中国神华 | 9,226,326 | 190,984,948.20 | 2.49 |
9 | 601006 | 大秦铁路 | 20,965,324 | 187,010,690.08 | 2.43 |
10 | 601318 | 中国平安 | 4,699,969 | 183,815,787.59 | 2.39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20,060,946.50 | 0.26 |
2 | 央行票据 | 852,658,000.00 | 11.10 |
3 | 金融债券 | -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
4 | 企业债券 | 59,622.57 | 0.00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可转债 | - | - |
7 | 其他 | - | - |
8 | 合计 | 872,778,569.07 | 11.36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801081 | 08央票81 | 3,000,000 | 290,880,000.00 | 3.79 |
2 | 0801095 | 08央票95 | 2,600,000 | 252,798,000.00 | 3.29 |
3 | 0801035 | 08央票35 | 1,000,000 | 105,910,000.00 | 1.38 |
4 | 0801017 | 08央票17 | 1,000,000 | 105,680,000.00 | 1.38 |
5 | 0801104 | 08央票104 | 1,000,000 | 97,390,000.00 | 1.27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3,337,891.28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17,928,332.61 |
5 | 应收申购款 | 739,256.89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其他 | - |
8 | 合计 | 22,005,480.78 |
净值增长率1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 | 1-3 | 2-4 | |
2007年4月25日至2007年12月31日 | 44.90% | 1.78% | 31.54% | 1.70% | 13.36% | 0.08% |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53.07% | 2.25% | -53.40% | 2.27% | 0.33% | -0.02% |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 | 23.97% | 1.69% | 27.49% | 1.75% | -3.52% | -0.06% |
自基金合同生效至2009年3月31日 | -15.70% | 2.05% | -21.86% | 2.05% | 6.16% | 0.00% |
集中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 费率 |
M<100万 | 1.2% |
100万≤ M<500万 | 1.0% |
500万≤ M<1000万 | 0.8% |
M ≥1000万 | 1000元/笔 |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 |
M<100万 | 1.5% |
100万≤ M<500万 | 1.2% |
500万≤ M<1000万 | 1.0% |
M ≥1000万 | 1000元/笔 |
持有年限(Y) | 场外赎回费率 |
Y<1年 | 0.5% |
1年≤Y<2年 | 0.25% |
Y≥2年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