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每10股送4股,转增4股,即每股送0.4股,转增0.4股。
● 每股税前红利0.1元,每股税后红利0.05元
● 股权登记日:2009年6月11日
● 除权除息日:2009年6月12日
●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2009年6月15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09年6月19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09年6月1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08年年度
2、发放范围:本次分红派息及转增对象为2009年6月1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本次分配以92,105,5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4股,转增4股,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共计派发股利46,052,766.20元。实施后总股本为165,789,958股,增加73,684,426股。根据有关规定,个人投资者、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投资者本公司按1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0.5元。
4、分派对象
截止2009年6月11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9年6月11日
2、除权除息日:2009年6月12日
3、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9年6月15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6月19日
四、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无限售条件股份中,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股票股利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每 10 股送 4股转增4股的比例,于股权登记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自动计入股东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 1 股的零碎股份,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 1 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由电脑抽签派送。
五、股本变化情况表
单位:股
股本结构 | 变动前 | 本次增加 | 变动后 | ||
持股 | 比例 | 持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24,058,011 | 26.12% | 19,246,409 | 43,304,420 | 26.12%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68,047,521 | 73.88% | 54,438,017 | 122,485,538 | 73.88% |
股份总数 | 92,105,532 | 100.00% | 73,684,426 | 165,789,958 | 100% |
六、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165,789,958股摊薄计算,2008年年度每股收益为0.49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南湖周家湾100号
邮政编码:430064
电 话:027-87291519、87389583
传 真:027-87291724
八、备查文件
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正文及公告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