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简称变更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9年6月4日公告了《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根据实施公告,公司股票于2009年6月8日复牌交易,从2009 年6月8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SST张股”变更为“ST张家界”,公司股票代码“000430”不变。2009 年6月8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2009年6月9日开始,公司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纳入指数计算。6月9日,公司因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停牌一天。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6月5 日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ST张家界 公告编号:2009-48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结构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2009年5月8日,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9年6月4日刊登了《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2、2009年6月8日,本公司股票复牌,股票简称由“SST张股”变更为“ST张家界”。
3、2009年6月8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4、2009年6月9日开始,公司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纳入指数计算。6月9日,公司因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停牌一天。公司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股份结构将发生变化,现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权分置改革前后公司股份结构表
方案实施前 | 方案实施后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 109,242,000 | 59.50%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109,253,944 | 49.65% |
国家股 | 国家股 | ||||
国有法人股 | 52,682,400 | 28.69% | 国有法人股 | 52,682,400 | 23.94% |
社会法人股 | 56,559,600 | 30.81% | 社会法人股 | 56,559,600 | 25.70% |
- | 高管股份 | 11,944 | 0.005% | ||
二、流通股合计 | 74,357,998 | 40.50%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110,781,473 | 50.35% |
A股 | 74,349,982 | 40.50% | A股 | 110,781,473 | 50.35% |
高管股 | 8,016 | 0.004% | - | ||
三、股份总数 | 183,599,998 | 100% | 三、股份总数 | 220,035,417 | 100.00% |
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持有股份的数量及限售条件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首个交易日(G日),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原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
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见下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所持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股) | 可上市流通的时间 | 承 诺 的 限售条件 |
1 | 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4,910,000 | 注1 | |
2 | 张家界市金龙房地产开发公司 | 11,199,600 | ||
3 | 衡阳南岳潇湘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9,000,000 | G+12个月 | 注2 |
4 | 北京东方国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9,000,000 | G+12个月 | |
5 | 张家界市土地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7,772,400 | G+12个月 | |
6 | 中国工商银行张家界市旅游经济开发区房地产公司 | 6,120,000 | G+12个月 | |
7 | 张家界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 6,120,000 | G+12个月 | |
8 | 张家界华发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 6,120,000 | G+12个月 | |
9 | 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 4,960,000 | G+12个月 | |
1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2,940,000 | G+12个月 | |
11 | 张家界旅游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 1,100,000 | G+12个月 |
注1: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张经投、张家界市金龙房地产开发公司实际权益承继者中国农业银行张家界分行遵守“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原非流通股,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的规定限售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法定承诺。
注2: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履行法定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所持股份。”
三、方案实施前后财务指标变化
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非流通股数、流通股数、总股本数、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变化情况如下,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保持不变。
最近一期定期报告 | 改革后 | |
每股收益(摊薄) | -0.12元/股 | -0.10元/股 |
每股净资产(摊薄) | -0.23元/股 | -0.20元/股 |
四、备查文件
1、《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2、《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3、《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