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向代销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月的申购金额和申购日期,由代销机构在每月固定申购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理财方式。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现就该业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个人投资者
二、办理方式
1、申请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拥有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
2、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建设银行各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建设银行的相关规定。
三、办理时间
自2009年6月11日起正式开通,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四、申购金额
投资者可与建设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投资金额,但每期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200元(含200元),并不设金额级差。
五、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
投资者通过建设银行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建设银行有关规定。详情请咨询当地建设银行的代销网点或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六、申购费率的说明
本业务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相同。
七、扣款和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基金份额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
八、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月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想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可提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建设银行的相关规定。
九、业务咨询
1、建设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公司网址:www.bocim.com
十、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建设银行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