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由于银监会此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报告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始实施,各家银行的理财产品发行从原来发售产品后5日内报告修改为提前10天向银监会报告,已经对市场产生了一定影响,从而产生了产品发行的“空档期”。
业内分析人士指出,发行新规对于相关产品的发行数量影响有限,但这也同时体现出部分银行应对突发规定的能力不强。
⊙本报记者 金苹苹
将产生短暂“空档期”
据普益财富的不完全统计,5月29日至6月4日的一周内,共有19家银行发行了69款理财产品,相较以往的数据,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处于较低位。该统计同时显示,在中资银行中,16家银行发行了61款理理财产品,在发行主体和发行数方面均处于较低水平;在外资银行中,3家银行发行了8款理财产品,保持基本均衡。
普益财富研究员张星分析指出,银行理财产品在目前的发行出现“空档期”,主要原因在于银监会此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报告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进入实施。“理财产品发行最迟提前10日上报银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的要求,让部分银行的新产品发行受到影响。”
而北京银行投行与同业部高级副经理李莹则分析指出,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数量减少,正是发行新规影响下的产品发行调整期,“ 产品发行在中间有个时间差,具体体现在时间上就是6月初至6月20日左右的时间内,产品会比较少。之后应该会慢慢恢复正常的发行数。”
对新产品影响更大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在市场上发售的,多是此前已经通过审批的理财产品。而发行新规的实施,或将在未来对一些新产品的发行造成影响。
“从我们行的情况看,发行新规对于成熟产品的影响不大。”李莹表示,银监会出台该规定,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模式将从后统计转向前管理,因此未来新发的一些产品可能会遭遇审核不通过而无法发行的情况。但是对于那些此前已经成熟的产品系列的发行,则影响不大。
“从售后5天内报告变成提前10天报告,影响最深的是那些在设计中对时间节点要求较高的产品。”张星分析指出。比如新股申购类产品,这些产品因为与市场关联度较高,因此对入市时间和节奏的要求也比较高。因此银行在推出类似产品前,其对于市场的预测能力将需要加强。张星同时指出,提早报告的制度,还可能造成的影响就是相关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下降:“提前报告需要部分产品的募集时间提早,因此相关理财资金的闲置期也会延长,从而最终影响产品的收益情况。”
目的在于控制风险
分析人士指出,提前和事后报告的区别不仅仅在于时间上的变化,银监会对于相关市场的规范意图日趋明显是个重要信号。
“这就要求银行提前做好准备,在产品的发行过程中,内部的审批流程、准入机制等也都将发生调整。”李莹表示。
另一方面,银监会对于理财产品风险控制意图,也在新规中更为明确的显现。“以前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多是从满足融资方需求的角度出发,而新规则体现了银行发行产品,要向满足购买方需求方向发展的变化。”一位商业银行零售业务部人士分析表示,“而且新规也会让银行未来在产品的结构设计、收益预期、相关产品管理方的尽责程度等方面的把控更严格,进一步控制好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