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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动粤港两地贸易便利化 粤港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在即
    2009年06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李雁争
      ⊙本报记者 李雁争

      

      记者昨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了解到,为推动粤港两地贸易便利化,进一步加强粤港两地的经济交往和贸易发展,粤港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工作将全面启动。

      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它类似于手写签名或印章,也可以说它就是电子印章。随着CEPA在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先行先试的力度不断加大,无论是经济还是基础设施对接等方面,粤港合作和联系越发紧密,实行电子签名证书互认急需提上日程。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安全协调司、香港特别行政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广东省信息产业厅5日在北京签署了《粤港电子签名证书互认试点的框架性意见》(以下简称《框架性意见》)。

      《框架性意见》具体包括四方面主要内容:一是明确了将以先行先试的形式在广东省推行一系列开放和便利化措施,深化粤港经贸合作,并规定了互认试点工作的原则和范围;二是明确了对参与试点工作的电子签名认证机构服务提供者的资质要求和开展试点的有关程序;三是规定了内地与香港电子签名证书监管机关的责任;四是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