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发改委批准,总额为8亿元的2009年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于今天开始发行。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3.87%,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债券采取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计息期限自2009年6月10日至2012年6月9日,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采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分为通过交易系统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两部分。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被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反之则将剩余部分一次性全部回拨至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此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网上发行和协议发行情况决定对网上发行和协议发行的规模进行双向回拨。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A,发行人为本期债券提供资产抵押担保。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交易流通申请,经批准后安排本期债券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
发行人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经营主体,是“聚焦张江”战略规划的实施者,主要业务包括园区开发及招商、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及高科技项目投资。本期债券将募集资金8亿元,其中6.5亿元将用于银行卡产业园业务流程外包(BPO)孵化中心、国信安基地5-2-1地块创意中心二期、国信安基地C-2地块综合楼、张江生物医药基地生物医药研发C区、张江现代医疗器械园2号地块产业配套工程及复旦大学张江校区二、三期工程项目的建设;1.5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