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利小额担保贷款将由财政全额贴息
2009年06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李雁争
⊙本报记者 李雁争
记者9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从2009年1月1日起,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对符合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条件的个人新发放的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不含东部七省市),展期不贴息。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发布通知指出,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当前中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就业压力明显增加。为积极做好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缓解当前就业压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将享受贴息。
该通知已经在5月20日下发到各商业银行。在通知发布之日以前已经发放、尚未还清的贷款,已结息部分不做追溯调整。